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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监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3-07-23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86号)和《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健函〔2012〕136号)有关精神,我局从2012年10月下旬开始,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扎实抓好了黄石市、宜昌市、荆州市三个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1月,我局下发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129号)文件,分别确定黄石、宜昌、荆州为湖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地区,并上报国家总局。试点地区的3个市安监局分别委托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宜昌市疾控中心、荆州市疾控中心作为技术评审单位,在工作实施和完善制度阶段,组织相关职业卫生专家对3家试点机构实地进行了现场技术考核,经过书面考试、模拟评价、职业卫生工程口试、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盲样考核、检测人员操作技能考核、审查资料、审查实验室工作场所等程序,专家组认为3个试点单位基本符合丙级资质的全部条件,机构条件、实验室及设备配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能力基本符合要求,对黄石市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所、宜昌市远安县疾控中心、荆州市松滋市湖北衡安注安师事务有限公司分别作出了“整改后通过”的现场技术考核结论。截止6月中旬,3家试点机构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全面整改,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专家审核后认为达到要求,市安监局按程序予以审批,并将审批情况按规定报送我局备案。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市两级安监局高度重视,省安监局成立了以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奇晓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我省3个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试点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试点市州开展调研检查,帮助指导资质认可工作。试点地区安监局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认真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二)规范程序,严格标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开展调研、启动试点、工作实施、完善制度、总结验收”5个工作步骤要求,我局按照依法行政和属地监管的要求,依据“严格审批、强化监管,支持发展、逐步规范”原则,有序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2012年11月,我局组织3家试点地区安监局的相关监管人员,系统学习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资质认可能力和水平;2013年1月举办了全省第2期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安排各试点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培训教育考核。各地在试点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不随意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三)严格审查,总结经验。各试点地区在资质认可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工作要求、申报表、审批结果、管理制度等及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试点安监局将资质认可分为5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市区根据《市州“十二五”期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布局规划方案》上报拟建设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市安监局适时组织召开安监系统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会议,开展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二是启动试点阶段。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并根据工作程序及试行的丙级机构资质认可条件、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等配套文件,全面开展试点机构建设。三是检查调研阶段。2012年12月,各试点地区安监局分别委托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宜昌市疾控中心、荆州市疾控中心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为丙级试点技术评审单位,为3家试点丙级机构的检查验收提供技术支撑。对丙级机构资质认可试点机构进行初步的检查调研,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专家、试点机构和相关人员会议,听取试点机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试点机构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四是组织验收阶段。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试行),对试点机构进行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对完善丙级机构资质认可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议意见。五是总结上报。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省安监局。2013年3月28日,为了进一步总结丙级资质认可试点经验和做法,推动我省职业卫生机构建设,我局召开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由宜昌市安监局结合试点工作过程中摸索出的经验和做法,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为我省下步有序全面实施丙级机构资质认可工作,完善丙级机构资质认可条件、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建立丙级机构资质认可及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奠定了基础。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对新认可的机构严格监督管理,加强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水平,促进技术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工作。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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