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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6年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16-12-29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18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77号)精神,省安监局组织专班对在总局抽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的时段区间为2015年元月至12月,内容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部分。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均参加了评估(其中宜昌市、荆门市由国家安监总局直接进行评估审查)。通过集中审查630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台账资料, 实地评估67家企业的工作场所,全面掌握了全省各地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状况,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对评估地区进行排名通报(直管市、林区单独排序)。评估结果为:优秀地区(80分以上)有孝感、武汉、鄂州、黄冈、宜昌、荆门、襄阳、恩施、咸宁、神农架林区、潜江、仙桃、天门,良好地区(70-80分)有荆州、黄石、随州、十堰。(各地区评估指标情况见附件)。

二、主要成效

今年评估结果与2015年相比总体进步明显,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和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增幅较大,分别达到17.1%、14.6%和11.9%;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分别增长了8.6个和4.8个百分点;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在持平的基础上略有增长,分别为1%和0.4%;防治评估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各地对评估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周密,督导有力。各地都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评估方案,对抽选评估企业反复进行动员、培训、指导和检查,使企业全面了解评估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成绩达到较高的水准。虽然评估非常严苛,但部分地区在一些指标上仍然获得了满分的佳绩,反映出基础工作做得相当扎实细致。荆州市、恩施州等地按照省局做法对所辖县市区开展了全覆盖式评估检查,对本地区防治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各级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加强,防治能力提升,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用人单位大多能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评估作为反映地区职业卫生工作水平,促进企业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通过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或专家结合实际为企业“问诊开方”,查漏补缺,并认真按照专家意见开展整改,切实提高了企业的防治工作质量。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警示标识设置率等反映企业工作水平的主要指标均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

(三)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执法的规范性和文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监督覆盖率作为防治评估的一项硬指标,连续3年的评估对监督检查工作体现出有效的强化促进作用。今年评估中仅有乡镇(街道)级监管人员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的情况已不多见,基本上都是由具有执法权的县级安监部门完成,执法人员一般都按要求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文书的制作和用语较以往更加规范。

评估中发现,全省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包括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距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职业健康检查率较去年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一些的地区个别指标数据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之间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推进力度大小不一;一些企业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工作消极被动应付的问题,防治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效。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解决。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关爱劳动者安全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认真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定期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健全防治考核、评估体系,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同安全生产工作一并列为各级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全省目前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依然普遍存在,尤其在县、乡镇一级比较突出。全省仍有30%的县(市、区)还没有落实单设职业卫生监管科(股)室或专职人员,基层监管队伍不稳定,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成为影响监管能力的主要原因。要切实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强经费和装备保障,围绕执法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开展监管人员培训考核,为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执法。各地要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一手抓专项治理,指导、督促企业围绕职业病危害加大治理力度,落实防治措施,狠抓验收达标;一手抓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做到“立案查处一批,整顿关闭一批,公告曝光一批,警示震慑一批”,通过有效的法律武器提高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和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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