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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业病之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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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和腈类化合物(cyanides and nitriles)种类很多,分无机氰化物和有机氰化物两大类。无机氰化物如氢氰酸、氰化钠、氰化钾、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钾、亚硝基铁氰化物、氯化氰、溴化氰、硫氰酸及其盐类等;有机氰化物如腈类(乙腈、丙腈、丙烯腈)、异腈类(甲胩、乙胩)、氰酸酯类(氰酸甲酯、氰酸乙酯)、异氰酸酯类(甲苯二异氰酸酯)、硫氰酸酯类(硫氰酸甲酯、硫氰酸乙酯)、异硫氰酸类(异硫氰酸甲酯、异硫氰酸乙酯)等。

氰和腈类化合物大多数属高毒类,在体内解离出氰离子(CN -),引起毒性作用。亚铁氰化物和铁氰化物属低毒类,而在加热或与酸作用后还能析出氢氰酸。氰酸酯、异氰酸酯、硫氰化物、异硫氰酸酯的毒性低,以局部刺激作用为主。但异氰酸酯类还可致过敏反应及哮喘。卤族氰化物毒性大,且伴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凡能在空气中或在人体组织内释出氰离子的氰化物都具有氢氰酸的共同毒性作用。

症状体征:

轻度中毒:明显头痛、胸闷、心悸、恶心、呕吐、乏力、手足麻木,尿中硫氰酸盐浓度往往增高

诊断检查:

诊断原则

根据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氰化物的职业是,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指标,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4.接触反应

短时间内接触氰化物后,出现轻度头晕、头痛、胸闷、气短、心悸,可伴有眼刺痛、流泪、咽干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一般在脱离接触后24小时内回复。

5.诊断及分级标准

5.1轻度中毒

明显头痛、胸闷、心悸、恶心、呕吐、乏力、手足麻木,尿中硫氰酸盐浓度往往增高,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a)轻、中度意识障碍;

b)呼吸困难;

c)动静脉血氧浓度差小于4%或动-静脉血氧分差明显减小;

d)血浆乳酸浓度大于4mmol.

5.2重度中毒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a)重度意识障碍;

b)癫痫大发作样抽搐;

c)肺水肿;

d)猝死。

治疗方案:

处理原则

6.1治疗原则

6.1.1迅速脱离现场,清洗污染皮肤、更换污染衣物;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灌服活性炭;严密观察,注意病情变化。

6.1.2迅速给予解毒治疗,轻度中毒者可静脉注射硫代硫酸钠溶液或使用亚硝酸盐-硫代硫酸钠疗法,重度中毒者立即使用亚硝酸盐-硫代硫酸钠疗法,并可根据病情重复应用硫代硫酸钠。

6.1.3给氧,可采用吸入纯氧(100%O2)或行高压氧治疗。

6.14积极防治脑水肿、肺水肿、如早期足量应用糖皮质激素、抗氧化剂及脱水剂、利尿剂等。

6.1.5积极给予其他对症及支持治疗,纠正酸中毒,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机微循环稳定。

6.1.6对呼吸或心搏骤停者,立即惊醒心肺复苏术。

6.2其他处理

轻度中毒患者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患者,应调离原作业,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16180处理。

预防及预后:

1. 改革工艺,采用无氰电镀。密闭操作系统,加强通风排毒,控制空气中氰化氢的浓度(MAC 0.3 mg/m3)。

2. 严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备用防护口罩、防毒面具,于必要时使用。同时在工作场所要备用急救药品和简单器材。

3. 定期体格检查。凡患者有肾脏、呼吸道、皮肤、甲状腺等慢性疾病及精神抑郁、嗅觉不灵者,不宜从事氢氰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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