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醛-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发表时间:2011-10-31浏览次数: 评论: 分享: 顶: 踩:

品名

丙烯醛; Acrolein; CAS:107-02-8

理化性质

无色或微带黄色透明液体,具有特殊的辛辣刺激性气体,可燃。分子式C3-H4-O。分子量56.06。相对密度0.84(20℃)。熔点-87.7℃。沸点52.5℃。蒸气相对密度1.94。能溶于水和有机溶剂。在室温下,易聚合成树脂状物而失去辛辣气味。丙烯醛具有烯烃的性质,又有醛基的性质,因此是不稳定的。丙烯醛氧化后生成丙烯酸,如受强氧化剂的作用,可氧化为甲酸和乙二酸。还原时生成丙烯醇。有微量的对苯乙酸或其他多元酯存在时,丙烯醛可保存数月而不氧化。

接触机会

用于树脂、橡胶、塑料、香料等工业。在生产环境中,凡是甘油或脂肪加热至160~170℃时,都可产生丙烯醛,如电器制造、炼油、食品、兽骨加工、制造胶布和漆布等工业。内燃机的废气中(由润滑油燃烧而产生)亦有丙烯醛存在。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利用炼油废气合成丙烯腈时,也能产生丙烯醛。

国内主要生产厂商:华北制药厂、兰州石油化工厂

侵入途径

经呼吸道和皮肤吸收。

毒理学简介

人吸入LCLo: 5500 ppb;153 ppm/10M。

大鼠经口LD50: 26 mg/kg;吸入LC50: 18 mg/m3/4H。小鼠经口LD50: 13900 ug/kg;吸入LC50: 66 ppm/6H。兔经皮LD50: 200 mg/kg。

属高毒类,丙烯醛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其蒸气可损伤呼吸道; 液体及蒸气可损伤眼; 皮肤接触引起灼伤。可经呼吸道吸收。由于其刺激性强烈,一般不易大量吸入。病理变化主要为肺水肿和支气管上皮细胞的损害。

人的嗅觉阈为0.48~4.1 mg/m^3。0.02mg/m^3时,对眼发生刺激作用; 对呼吸道的刺激阈为1.43mg/m^3.当浓度为2.3mg/m^3时已不能忍受,在5分钟之内引起催泪和显著的眼鼻和咽喉的刺激作用。IDLH: +2 ppm [R24]

临床表现

短时间吸入低浓度的蒸气后可引起眼灼痛、流泪、结膜炎、眼睑水肿和痉挛; 咽喉痒感、咽喉炎; 胸部压迫感和支气管炎。接触浓度较高、剂量较大时,其刺激作用较剧。重者可出现化学性肺炎、肺水肿。有的中毒患者呈兴奋状态或定向障碍。

眼及皮肤接触可引起灼伤。

处理

接触较高浓度者应迅速脱离现场,脱去被污染的衣服,清洗被污染的皮肤。保持安静及卧床休息。

眼及皮肤灼伤,参见<化学性眼灼伤的治疗>和<化学性皮肤灼伤的治疗>。

积极防治肺水肿,可早期、足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等,参见<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性肺水肿的治疗>。

其他急救原则与内科同。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中国MAC 0.3mg/m^3;

美国ACGIH TLV-STEL 0.69 mg/m3 (0.3 ppm)

美国ACGIH TLV-TWA 0.23 mg/m3 (0.1 ppm)

危规: GB3.1 类31024。原铁规:一级易燃液体,61063。UN NO.1092。IMDG CODE 3021页,3.1 类。副危险6.1 类。(抑制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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