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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寿良:把职业病纳入社会保障综合体系

发表时间:2012-03-14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案 由:关于将我国职业病纳入社会保障综合体系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

提 案 人:缪寿良

主 题 词:疾病,控制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近年来,我国的职业病患者人数不断上升。由于劳动时间长、防护意识淡薄,治疗费用高等多重原因,很多患者因此致贫、致残、致死,给劳动者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带来巨大的不幸。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等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职业病的特殊性,用人单位常常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获赔难。从张海超“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从云南水富“怪病”到深圳农民工尘肺,一桩桩沉痛的事件一次次触及我国职业病防治之殇。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扩大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完善职业病工伤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列入法定目录的“有名有姓”的职业病共8大类,115种,其中,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病是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危害最大的三类职业病。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新型职业病也在不断出现,如:正己烷中毒、五氧化二钒中毒、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长期伏案工作导致的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长期敲击键盘产生的“鼠标手”,等等。

因此,建议我国的职业病法定目录也应“与时俱进”,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及时将全国各地近年来新出现的职业病种类收入法定目录,只有这样,才能使新类型职业病患者申请工伤鉴定时得到承认,才能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才能更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将职业病纳入医保范围,提高医保报销额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治疗的医疗保障体系。相关部门应当把职业病的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职业病医保报销额度。如果职业病治疗费包括药费、手术费用通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能够解决,将极大减轻职业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有关政府部门,应当考虑为濒于绝境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办理低保,最大限度给予他们实质性的帮助。

四、政府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企事业单位应当改善职工的生产工作环境和条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病身体检查,争取早发现早治疗。

职业病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总之,应当将职业病预防和诊治列入医保等社会保障综合体系内,多重手段齐头并进,加大对职业病诊治的投入,切实解决职业病患者看病难等后顾之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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