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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涉粉尘企业检测工作

发表时间:2014-08-0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冀安监管〔2014〕4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金属粉尘爆炸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粉尘爆炸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工作场所粉尘是影响劳动者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目前,我省许多涉粉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知道本单位粉尘实际浓度、粉尘分布、粉尘危害、爆炸和危害限值,粉尘治理缺乏针对性、科学性。为落实张庆伟省长“企业要建立测量系统,做到达标生产”的指示精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发生,省局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涉粉尘企业检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全省范围内涉粉尘企业均应按相关规定,建立测量检测系统,在测量检测系统建立运行之前,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开始组织检测工作,今年年底之前完成以粉尘浓度为主的有毒有害、爆炸因素检测工作。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市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性以及检测工作的必要性,制定检测计划,全面部署本市涉粉尘企业检测工作,确保本市范围内的企业全部进行检测,特别是有爆炸风险的企业要列为重中之重,保证工作场所作业安全和劳动者职业健康。

2.加强执法,杜绝隐患。各市要随时掌握检测进展情况,指导企业将检测结果及时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对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出国家标准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罚;对超出粉尘爆炸下限以及其它危害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粉尘或其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合格的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3.严明纪律,依法从业。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指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采样规范》等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遵纪守法,依法从业,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客观、真实,杜绝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测机构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测方案,既检测职业卫生相关内容,又检测粉尘防爆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布点采样,做到应检必检。进入有爆炸风险的工作场所检测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程,使用防爆检测设备。对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卫生或防爆国家标准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按规定进行复检。

4.实时监测,防患未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本地涉粉尘企业增加投入,尽快建立测量检测系统,实施由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确保测量检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按规定对工作场所粉尘等有毒有害及爆炸因素进行监测,及时掌控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确保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安全及职业卫生标准,真正做到达标生产,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各企业必须建立相关检测数据档案,以备查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监察执法中必查该档案。

5.认真总结,归纳提高。各市要在本次检测完成后,将本地涉粉尘企业检测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省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李纪平,联系电话:0311—87803081

邮 箱:hbajzyjk@163.com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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