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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举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技能竞赛活动

发表时间:2014-11-12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鄂安监函〔2014〕11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规范机构技术服务行为,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技能竞赛活动,现将《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0日

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提高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操作实践,促进机构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检测评价服务,为安监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技能竞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规范服务、保证质量,讲求诚信、争先创优”为本次竞赛的活动主题。

二、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11月15日至12月20日。其中,

室间比对:11月15日至12月10日。

报告盲评:11月15日至12月10日。

现场采样考核:12月10日至12月15日。

各受委托组织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各项结果的评分报送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将统一进行总结和表彰。

三、组织领导

省安监局成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组 长:刘奇晓 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树祥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处长

刘家发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易桂林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

王先华 中钢集团武汉安环院副院长

贾新军 省安全健康监督检测检验中心主任

陈 松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副处长

汪宝坤 省安监局安宣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赵树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

四、参赛对象

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乙级和丙级)。

五、竞赛项目和内容

(一)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

比对项目为抽选确定的3种试剂盲样。各机构领取盲样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比对结果并附相关原始记录,根据结果对真实值的符合性进行评分。委托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技术报告盲评

根据各机构报送的年度工作信息,对具有评价资质的机构随机抽取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报告及检测报告;对仅开展检测业务的机构抽取检测报告;对抽取的报告均隐去“服务机构名称”、“专家意见”、“签字页”等含有机构信息的字样,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对报告审查,并根据统一制定的标准打分。委托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具体组织实施。

对审查中发现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报告未到现场检测或检测数据未经实验室分析,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评价机构人员与被评价企业有影响评价公正的不正当行为或其他重大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对审查中质量较高的评价报告将评选出“优秀评价报告”,报告评审情况和相关点评在网站上公布,供社会监督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三)现场采样考核比武

每个机构选送2名从事现场采样的检测人员,组队参加现场采样检测技能比武。每队随机抽选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模拟采样,由省内相关专家担任考官对采样活动进行考核;参赛人员还需参加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涵盖采样检测专业技术、机构服务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等,笔试和采样操作考核累计分数为机构现场采样考核总得分。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2个阶段。预赛前10名优胜单位选送1人参加决赛,决赛设一、二、三等奖项。决赛时选择大型场地实施,组织全省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观摩并安排专家即席点评,起到示范学习的效果。

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省安全健康监督检测检验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省疾控中心负责采样考核比武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以及场地准备;省安全健康监督检测检验中心负责采样仪器设备保障,协助做好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六、竞赛评分和表彰

竞赛满分300分,每单项竞赛活动各占100分,3项活动的总得分为机构最终得分(单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评分细则另行公布),省安监局将对得分较高位居前5名的优胜单位予以表彰,所有机构竞赛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告。对得分排位靠后且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省安监局将对机构进行约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依法依规处罚。

七、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机构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充分准备,积极参与,把活动作为提高水平、检验能力、展示形象、促进发展的契机,通过参与竞赛来强化业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的结果将纳入机构年度考核记录,参赛单位如果存在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核实,从严处理。

(二)各地安监部门要配合省安监局及受委托单位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通过关注和参与竞赛活动熟悉职业卫生相关业务,提高监管能力。现场采样检测决赛活动时,各市(州)安监部门要负责带队组织协调本地区机构的相关技术人员现场观摩学习。

(三)竞赛各单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及评分细则不再另行印发文件,近期将在省安监局网站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qq群中公告,请各单位留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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