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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6年三季度职业卫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16-10-12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辽安监安健〔2016〕18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安监安健〔2016〕6号)要求,现将全省2016年三季度职业卫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三季度,全省新增通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验收的用人单位484家,并对195家既往通过验收的达标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了“回头看”。1?-9月,全省累计有995家用人单位通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验收,其中966家用人单位被评为达标企业,29家用人单位被评为示范企业。完成全年基础建设工作目标的76.5%,超预定工作进度9.9%,其中,大连、丹东、营口、阜新、铁岭、盘锦等市工作进展较快。各地基础建设开展情况见附表1。

二、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情况

按照省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监安健〔2016〕3号)的时间进度安排,截至9月末,除抚顺市尚未完成第一轮监督检查外,其他市均已开展第一轮监督检查,并报送了监督检查表。第一轮监督检查全省共检查陶瓷生产企业84家,其中在产80家,停产4家,在产企业中有78家已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评价,占比97.5%;共检查耐火材料制造企业165家,其中在产144家,停产21家,在产企业中有115家已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评价,占比79.9%。各市监督检查情况见附表2。

三、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情况

三季度,各市按照省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辽安监安健〔2016〕14号)要求,各选取1个县(市、区)的2个企业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其中,16家企业选择整体创建,11家企业选择针对重点岗位创建,5家企业选择针对重点危害因素创建。截至9月末,大连、鞍山、本溪、营口、朝阳、葫芦岛等6个市选取的创建企业已按时报送了创建方案,明确了时间进度和相关责任人,并对资金投入进行了安排。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情况

三季度,各市(鞍山、盘锦两市因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评估,不再参加省里评估)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安监安健〔2016〕7号)要求,集中组织开展了本地区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截至9月底,大连、本溪、丹东、营口、辽阳、葫芦岛等6个市已完成评估工作,并印发通报。

五、职业卫生宣传信息稿件报送情况

三季度,各市累计报送消息、通讯等稿件5份,有4份被省局政务网站引用或转载,其中营口市2份,朝阳、盘锦市各1份。

六、关注“中国职业健康平台”情况

截至9月27日,全省已有450人成功关注“中国职业健康平台”,还有48人未关注。未关注人群主要分布在阜新8人,锦州7人,沈阳6人,盘锦、葫芦岛各5人,大连、抚顺各3人,鞍山、本溪、丹东、辽阳、铁岭(含昌图1人)各2人,营口1人。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工作推进仍有不足。有的市局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总局、省局部署的工作。有的市局虽然开展了工作,但未及时下发通报或未及时上报统计数据。有的县区局组织检查走马观花,应付了事,检查了数家企业,都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或只发现很少的问题,但在市局督查过程中却发现了大量问题,说明个别县区局安监干部的业务能力仍有待提高,对待工作的态度也应有所转变。

二是多数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依然薄弱。从各地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反馈情况看,申报数据与真实情况不符、职业卫生培训档案不齐全、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人数“缩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不及时、公告栏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多数问题的整改不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可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及时整改,说明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仍然不够重视,宣传培训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多数地区对职业卫生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做了很多工作,积累了好的经验,也取得了成绩,但未能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无法在社会上引起反响或营造出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于经过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的企业,也没有进行公开曝光,媒体监督和震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八、拟纳入四季度通报的指标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2.两类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进展情况;

3.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4.职业卫生信息报送情况;

5.其他重点工作。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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