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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6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结果通报

发表时间:2016-11-23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辽安监安健〔2016〕2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辽安监安健〔2013〕138号)要求,2016年9-11月,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委托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比单位

参加本次比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计59家,其中甲级机构1家,乙级机构38家,丙级机构17家,拟申请资质的机构3家。

二、比对项目

此次比对项目包括活性炭管中四氯化碳和异丙醇,滤膜中铬和镍,甲醛吸收液中二氧化硫,分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检测项目中的卤代烷烃类化合物、醇类化合物、金属化合物和硫化物。比对方法覆盖了气相色谱法、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分光光度法。

三、比对结果

(一)结果评定原则

单个项目采用Z比分法进行能力统计量的计算,每个检测项目判定标准如下:

︱Z︱≤2.0,优秀,无需采取进一步措施;

2.0<︱Z︱<3.0,合格,产生警戒信号;

︱Z︱≥3.0,不合格,需查找原因,予以纠正。

每个项目设置3个浓度水平,未上报结果的按“不合格”计。根据单项判定情况,对参加本次比对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划分为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类,标准如下:

 

 

综合判定结果 

判定依据 

1 

优秀 

全部项目均优秀 

2 

合格 

非全优秀,但没有不合格项 

3 

基本合格 

1不合格项目数≤2 

4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数﹥2 

 

(二)综合评定情况

参比的59家机构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了比对结果。四氯化碳的优秀率为57.6%、合格率为15.3%、不合格率为27.1%;异丙醇优秀率为50.9%、合格率为20.3%、不合格率为28.8%;铬的优秀率为49.2%、合格率为13.6%、不合格率为37.2%;镍的优秀率为71.2%、合格率为8.5%、不合格率20.3%;二氧化硫的优秀率为57.6%、合格率为18.7%、不合格率为23.7%。

综合评定59家机构,其中,优秀9家,占参比机构总数的15.3%;合格8家,占参比机构总数的13.5%;基本合格33家,占参比机构总数的55.9%;不合格9家,占参比机构总数的15.3%。

(三)过往业绩对比情况

连续两年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机构有辽宁力康职业卫生与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辽宁安科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沈阳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比对结果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根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总结经验,以便在今后的检测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的差错。

(二)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检测人员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严格执行检验操作规程,严格做好环节质控,规范各项检查记录,要从实验室条件、设备校准、标准溶液配制标定、结果处理和报告审核环节抓起,有效规范检验工作,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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