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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的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2-03-02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企业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六“要”:

(1)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人员及制度: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

(2)职业危害要申报:要依法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并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3)新技术、新项目要进行职业卫生审查: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要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并严格遵守“三同时”规定。

(4)要进行日常监测:要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估;

(5)要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在易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6)有毒物品相关作业单位要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应在易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地方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相关法规

•2002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在预防职业病危害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有详细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两部分。

•2002年4月30日开始实行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二部分规定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必须要有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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