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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总平面布置的基本要求 GB50187-2012

发表时间:2012-08-2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5.1.1 总平面布置,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工业企业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以及防火、安全、卫生、节能、施工、检修、厂区发展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5.1.2 总平面布置应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布置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应采用联合、集中、多层布置;

2 应按企业规模和功能分区,合理地确定通道宽度;

3 厂区功能分区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宜规整;

4 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

5.1.3 总平面布置的预留发展用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期建设的工业企业,近远期工程应统一规划。近期工程应集中、紧凑、合理布置,并应与远期工程合理衔接;

2 远期工程用地宜预留在厂区外,当近、远期工程建设施工期间隔很短,或远期工程和近期工程在生产工艺、运输要求等方面密切联系不宜分开时,可预留在厂区内。其预留发展用地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3 预留发展用地除应满足生产设施发展用地外,还应预留辅助生产、动力公用、交通运输、仓储及管线等设施的发展用地。

5.1.4 厂区的通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通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露天设施对防火、安全与卫生间距的要求;

2 应符合铁路、道路与带式输送机通廊等工业运输线路的布置要求;

3 应符合各种工程管线的布置要求;

4 应符合绿化布置的要求;

5 应符合施工、安装与检修的要求;

6 应符合竖向设计的要求;

7 应符合预留发展用地的要求。

5.1.5 总平面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应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础工程费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厂区地形坡度较大时,建筑物、构筑物的长轴宜顺等高线布置;

2 应结合地形及竖向设计,为物料采用自流管道及高站台、低货位等设施创造条件。

5.1.6 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高温、热加工、有特殊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避免西晒。

5.1.7 总平面布置应采取防止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强烈振动和高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的规定。

5.1.8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地组织货流和人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运输线路的布置,应保证物流顺畅、径路短捷、不折返;

2 应避免运输繁忙的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

3 应使人、货分流,应避免运输繁忙的货流与人流交叉;

4 应避免进出厂的主要货流与企业外部交通干线的平面交叉。

5.1.9 总平面布置应使建筑群体的平面布置与空间景观相协调,并应结合城镇规划及厂区绿化,提高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和整洁友好的工作环境。

5.1.10 工业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及其与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以

及消防通道的设置,应执行现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等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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