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9部分:手动振动 Measurement of Physical Agents in Workplace Part 9: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GBZ/T 189.9-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4-12 发布 2007-11-01 实施
前 言
本部分是在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有关局部振动部分测量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的。 与GBZ2-2002 有关测量方法部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纳入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 ——规范了使用范围、测量方法、增加了测量记录及注意事项。 本部分为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标准之一。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奎思特技术公司。 本部分起草人:王生、王林、何丽华。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9部分:手动振动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时手动振动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生产中使用手传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时手动振动的测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订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鼓励使用本部分的各方应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 GB/T 3241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加速度级acceleration
1evel
3.2
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
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3.3
频率计权加速度级
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level 3.4 生物动力学坐标系 以第三掌骨头作为坐标原点,Z轴(Zh)由该骨的纵轴方向确定。当手处于正常解剖位置时(手掌朝前),X轴垂直于掌面,以离开掌心方向为正向。Y轴通过原点并垂直于X轴。手坐标系中各个方向的振动均应以“h”作下标表示(Z轴方向的加速度记aZh,X轴、Y轴方向的振动的依次类推)(图1)。
4
手传振动测量
4.1.1
振动测量仪器:采用设有计权网络的手传振动专用测量仪,直接读取计权加速度或计权加速度级。
4.1.4
指示器应能读取振动加速度或加速度级的均方根值。 按照生物力学坐标系,分别测量三个轴向振动的频率计权加速度,取三个轴向中的最大值作为被测工具或工件的手传振动值。
4.3
取值方法 量仪器以计权加速度级(dB)表示振动幅值,则可通过式(1)换算成计权加速度。
式中:
Lh——加速度级,dB; 4.3.2 如果只获得1/1或1/3倍频程各中心频带加速度均方根值时,可采用式(2)换算成频率计权加速度。当各中心频带为加速度级均方根值时,先用式(3)换算为频率计权加速度级,然后再利用式(2)换算成频率计权加速度。
式中:αhw—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单位为m/s2。
式中:Lh,w频率计权加速度级;
表1 1/1与1/3倍频程的计权系数Ki
4 测量记录 测量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测量日期、测量时间、气象条件(温度、相对湿度)、测量地点(单位、厂矿名称、车间和具体测量位置)、被测仪器设备型号和参数、测量仪器型号、测量数据、测量人员等。 5 注意事项 在进行现场测量时,测量人员应注意个体防护。
附 件 A (资料性附录) 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的抽样方法 A.1 抽样原则 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测的目的和要求,选择抽样对象。 A.2 抽样对象的选定 在工作过程中,凡接触接触噪声危害的劳动者都列为抽样对象范围。抽样对象中应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噪声危害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其余的抽样对象随机选择。 A.3 抽样对象数量的确定: 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3名时,全部选为抽样对象, 劳动者大于3名时,按表A.1选择,测量结果取平均值。 表A.1 抽样对象及数量
附 录 B (资料性附件) 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参考接触限值 实际工作中,对于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的工作场所,也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和测量(或计算)的等效声级,按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根据表B.1确定噪声接触限值。 表 B.1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参考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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