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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效果评价中防护设施的调查评价注意事项

文章栏目:职业卫生评价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GBZ/T 197-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有关防护设施的调查与评价的要求有以下4点。

1、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2、防护设施设计能力调查与检测。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防尘、防毒、噪声与振动控制、防暑降温、防潮防寒、防辐射以及事故通风八个方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标时,应对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分析超标原因。

3、防护设施维护情况。

4、防护设施评价。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三)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正常适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 用人单位应当对前款所列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重新作业。第四十六条规定:作业场所出现使用有毒物品产生的危险时,劳动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将危险加以消除或者减少到最低限度。

标准方面,有GBZ/T 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工作场所的设计与防毒设备、防护措施、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6款对防护设施也有明细的要求。大家留意6.1.1款里有这样一句话:对于工艺、技术和原材料达不到要求的,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毒物特性,参照GBZ/T 194 的规定设计相应的防尘、防毒通风控制措施,使劳动者活动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符合GBZ 2.1 要求;如预期劳动者接触浓度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接触情况,参考GBZ/T 195、GB/T 18664 的要求同时设计有效的个人防护设施。这句话实际上就是PPE的使用时机的提示。 关于噪声方面的检测,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把办公室、操作房、控制室等的噪声等同于工作场所的噪声,也计算8h 等效升级,把它归类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这是不恰当的,这些地方的噪声是环境安静方面的卫生要求。

1、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大家在这章节常常出现大混沌的状况,我强烈建议大家以评价单元来逐一调查与评价。所有的调查表格,都要有评价单元的单列,以便前后呼应。比如评价单元-子评价单元-工作场所-岗位-工种-存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参数-有效性评价等。格式方面可以以评价单元来分段也可以以防护设施分段,建议以评价单元分段更加好一些。

最好图文并茂,利用表格来说明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提供每个评价单元的防护设施的现场照片。容易忽视全面通风方面的描述。

产生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同时配备相应事故应急、救援设施。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事故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清洁供水和喷淋装置,对有溅入眼内引起化学性眼炎或灼伤可能的工作场所,应设淋浴、吸烟设备。对有毒性较大的特殊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置通过式卫生处理室。对有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要配备有解毒剂和急救药品的急救箱,至少每150人配备一个,药品种类参考GBZ 1的要求。对一些可能发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应备有氧气瓶、人工呼吸设备。

可参照GBZ 1 与GBZ/T 194 条款设计检查表,逐条检查。不存在的内容不评价,存在的内容逐一比对进行评价。

2、防护设施防护设计能力调查与检测

职业危害卫生防护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所采用的各类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

有部分服务机构的评价报告对防护设施进行了非常详细的检测。哪个情况下需要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呢?GBZ/T 197第10.5.2款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标时才应检测,分析超标原因。

3、防护设施维护情况

要有防护设施方面的操作规程、维修及定期大修的要求、管理制度。对容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生产设备必须建立必要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特殊有毒作业应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

核查防护设施档案:工艺改革技术措施、卫生工程防护设施与清单、安装调试验收记录、使用记录与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内容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4、防护设施评价

1)符合性方面。通过检查表逐一评价和GBZ 1 GBZ/T 194 条款要求的符合性。

2)充分性方面。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或可能发生急性中毒(包括上述第1点内容情形)场所有没有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3)有效性评价。主要是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面检测证实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要提醒建设单位要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本文转自网友深圳种菜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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