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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换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1-11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甲级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87号)安排,定于2012年1月集中换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1月11 -13日(京外机构),1月16 -17日(京内机构),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大楼A222房间。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卫生部颁发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查验材料、发放证书有序进行,请各单位提前1-2天通过电话联系确定具体的领取证书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彭广胜,010-64463617。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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