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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监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通知 黑安监发〔2013〕6号

发表时间:2013-03-11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

 近期,省安全监管局在审核受理的职业危害评价报告材料时,发现2家检测评价公司3个评价报告里的19名现场采样中,有12人无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上岗从业,无证人员上岗从业现象严重。此外,还存在个别检测评价机构雇佣外单位人员编写评价报告,有的检测评价人员同时在2家以上服务机构从业,非本服务机构人员借用本单位申请资格考试,并挂靠资格证书等现象。为规范检测评价从业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检测评价人员从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0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应是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方可上岗从业。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服务机构不得聘任或雇佣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在本服务机构从业,不得安排未取得培训合格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从业,不得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发现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0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资质。

二、进一步加强检测评价工作

(一)检测工作

1、现场采样

一是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审核审查时需提交有关原始材料的通知》(黑安监发〔2012〕27号)要求,6份原始记录表要科学、客观、真实填写,严格按照采样规范中的采样条件、方法、位置及运输、保存方法等内容进行。检测报告中未进行个体采样(受检测样品局限的除外),尤其是巡检岗位未进行个体噪音、毒物、粉尘采样的,安监部门将一律不予受理,并组织人员严肃调查处理。

二是做好采样前准备工作,要建立《仪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程序》、《实验室外部现场检测保证程序》、《仪器设备控制程序》、《设备检测、校核(量值溯源)程序》、《样品管理程序》、《检测仪器出入库登记》等制度,完善技术作业指导书及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保证样品在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消解处理过程中的完整性。

三是现场采样人员要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每台仪器设备都要建立档案管理,定期送质量部门检定、校准,要有专人负责设备状态的记录、维护和保养,要建立设备的出入库记录,对其购置、验收、流转进行严格控制,要建立维护程序和运行中检查程序,在使用前要校准或核查,做好相关记录。

四是采样过程中要采用正确的采样方法,根据待测物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的状态、各种采样方法的适用性以及采样点的工作状况和环境条件来选择。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采样,包括车间、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采样点应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侧或劳动者活动范围,采样高度要靠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采样对象选择要包括不同工作岗位、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采样时段要选择在正常工作状态和环境下进行,重点采样季节要控制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季节,要选择在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和浓度最高的时段采样。采样时间要保证采集到的待测物的量能满足测定方法的需要, 采样流量要严格按照仪器要求及操作规范操作。样品空白对照的操作除不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各项操作包括收集器的准备、采样的操作、样品的运输和保存全部与受试样品相同。

2、实验室检测

一是实验室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表的通知》(黑安监函字2012〕86号)要求,原始记录要完整,要做好实验室前期准备、样品交接过程等工作,检测过程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方法或标准,如采用非标方法,要进行方法比对或验证。检测结果要按照规定时间保存。

二是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通风、气压、空气中的悬浮微粒物以及气体污染等因素要符合检测要求。仪器设备要经过计量检定和校验,检查所用的空气收集器、实验用水要符合或优于国家实验用水三级标准。要确定使用化学试剂的等级,必要时对试剂进行精制和纯化。标准溶液一般要使用优级纯或色谱纯试剂配制,标准溶液配制时要采用有证标准物质,以保证其具有可靠的量值溯源。标准气配制时一般要选用色谱纯标准物质,静态配气要当天使用,动态配气时要严格控制实验条件,特别是气体流速。

三是样品交接过程中要详细描述和记录样品的状态、包装、数量、采样时间、交样时间以及交样人和接样人等,交接记录要存档。

四是检测方法采用非标方法的,在比对或验证基础上,要编写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要减少系统误差、偶然误差和过失误差,要通过绘制使用质量控制图及标准曲线、回收率实验、平行样检测、空白实验、实验室间比对、定期考核等方法,把误差控制在容许限度内。

五是检测结果要按照规定存档。检测报告复核、审核、签发流程及格式要规范,检测报告内容要全面,检测结果要与采集的样品相对应,副本要分类妥善存档以备随时查询和回顾性分析。

(二)评价工作

1、评价前期要与建设项目单位或用人单位签定协议,收集建设项目立项或备案批复文件、施工(或初步)设计书、生产工艺图、总平面布置、设备布局、防护措施,掌握生产过程所用的原辅材料,产生的中间产物,半成品和废弃物名称及其使用或产生量、产品名称、生产设计规模等情况。要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现场调查采样人、评价报告撰写人、审核人组成的项目组,要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学分析,确定评价单元,筛选重点评价因子。要编制评价方案,确定评价程序。

2、评价中期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评价,分析确定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技术分析和评价,做出预期效果评价。预评价报告所选取的类比用人单位要求在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设备及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等方面尽量一致或类似,以保证有可比性。

3、评价后期要根据现场调查资料、用人单位的状况、检测报告结果和防护设施预期效果评价,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评价报告编写要规范、内容全面、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原始记录准确、完整、可溯源。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要自觉遵循检测评价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业,确保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要在检测评价质量和水平上下真功夫,加大技术装备和资金投入,多研究检测评价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要投机取巧,投机钻营,要营造良好的从业风气,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改进、自我发展的规范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2013年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达到国家规定资质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0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乙级技术服务机构注册资金要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专职资格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有些技术服务机构还没有全部达到上述要求条件,要认真研究,加紧对标,强化自身检测评价能力和条件建设,2013年要达到国家资质要求条件,达不到国家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销其资质。

三是加强检测评价人员业务学习。检测评价工作关键在于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各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学习制度,把标准规范让检测评价人员入脑入心,通过案例分析,样板操作演示等办法,切实提高检测评价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是强化质量控制。各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要把握好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报告评价三个环节,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形成内部质量控制系统,做好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考核奖惩机制,将各项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省安全监管局每年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考核,进行实验室间比对,考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评价能力和水平。考核和实验室间比对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以推动检测评价工作规范发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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