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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征集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会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9-23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市属各企业集团、中央、省驻穗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广州市安全监管局批准,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进入筹备成立阶段,现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会员。

一、协会基本概况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有关规定,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是经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设立,由广州地区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者自愿组成,并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的宗旨是: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引导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接政府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预评价审核、职业卫生技术丙级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等职能的转移。管理和使用广州市职业卫生专家库、承接生产安全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技术鉴定。开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交流合作、诚信道德建设和行业自律等工作,在政府部门、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领我市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协会会员类型

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从事安全健康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它有关组织,凡有加入协会意愿,拥护协会章程,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事业的,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分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三类,原则上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大型企业申请常务理事单位或理事单位,中小型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申请单位会员,在我市登记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意愿及实力申报理事单位或会员单位。

从事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相关工作的科技工作者;高等院校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专业的教师、学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团体中主管安全健康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与技术人员;支持本会的企业家、社会活动家和科学家;港澳台及外籍有关人士等,凡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拥护本会章程,热心参加本会工作与活动的,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三、申请入会要求

(一)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请于7月22日前将填写好的《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入会申请表》(见附件),书面报送(并附电子版)到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二)申请成为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请同时推荐一名代表人作为理事长(常务理事长)候选人,并填报《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于7月22日前一并书面报送(并附电子版)到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三)请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积极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箱包皮具制鞋、修造船(民营)、宝石加工、IT电子、蓄电池、木质家具制造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企业加入协会,并将参会企业名单及企业填报的《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入会申请表》、《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于7月22日前统一书面报送(并附电子版)到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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