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之中毒性肝病

文章栏目:职业病目录 来源:职业病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肝病处发生在以肝脏为主要靶器官的中毒病例外,同时可在以其他系统或器官为主要靶器官的中毒病例中发生,并可在病程中延迟发病,应引起注意,如同时出现致病毒物所导致的其他系统损害,则对病因诊断有重要参考意义。

症状体征:

乏力,食欲不振,恶心,肝区疼痛等症状,肝区压痛或叩击痛,B型超声声像学诊断为肝脏肿大,可伴有轻度黄疸。

诊断检查:

1.急性中毒性肝病

1.1轻度

短期接触较高浓度肝脏毒物,出现常规肝功能试验ALT超过正常参考值,可伴有其他指标一项或多项异常,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出现乏力,食欲不振,恶心,肝区疼痛等症状;临床检查肝脏质软,肝区压痛或叩击痛,B型超声声像学诊断为肝脏肿大,可伴有轻度黄疸,血清总胆红素>17.1 μmol/L且≤51.3 μmol/L。

1.2中度

临床病情加重,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中毒黄疸,血清总胆红素51.3μmol/L-85.5μmol/L:B超诊断为脾脏肿大。

1.3重度

临床病情进一步加重,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肝性脑病;重度黄疸,血清总胆红素≥85.5μmol/L;腹水;肝肾综合症;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大于或等于正常值的一倍,伴有出血倾向。

2.慢性中毒性肝病

有明确的3个月以上肝脏毒物密切接触史,且病程在3个月以上,主要根据肝病临床表现,慢性肝病肝功能试验异常程度及影像技术检查综合分析作出相应分级诊断。

2.1轻度

出现慢性病肝病肝功能试验生化指标1项或多项轻度异常,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 出现乏力,食欲减退,恶心,上腹饱胀,肝区疼痛等症状;临床检查肝脏质软或柔韧,肝区有压痛或叩击痛,B超诊断为肝脏肿大。

2.2中度

临床病情加重,慢性肝病肝功能试验生化指标1项或多项中毒异常,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临床检查肝脏质地变硬,伴有肝区明显压痛,B超为肝肿大。;B超诊断为肝脏肿大。

2.3重度

临床病情进一步加重,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肝功能试验白蛋白,胆红素,凝血酶原活动度,胆碱酯酶中,四项指标至少有一项达到重度异常;肝硬化失代偿期;中,重度肾脏损坏;肝性脑病;严重上消化道出血或脑出血。

治疗方案:

1.1急性中毒性肝病

1.1.1病因治疗:及时脱离肝脏毒物接触,早期应用络合剂。特效解毒剂或血液净化疗法。

1.1.2对症及支持疗法:卧床休息,给予富含维生素,易消化的清单食物:予抗氧化剂治疗,如大剂量维生素C,E,静脉还原型谷胱甘肽,葡萄糖醛酸内酯等;注意改善微循环;适当选用中西药物:针对全身及其他系统损害情况,予以合理的治疗。

1.2急性重度中毒性分级,重点针对肝脏损害进行治疗,防治并发症,阻断肝细胞坏死,促进肝细胞再生;可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根据病情及时调整剂量及疗程,严密观察,预防各种副作用的发生,特别要注意上消化道出血;其他治疗可参照附录D的检查治疗方案,有条件的单位可使用人工肝支持系统或肝移植,辅助病人度过危险期。

1.3慢性中毒性肝病

1.2.1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方案,早期以休息为主,病情好转后,可适当活动,逐渐恢复正常生活,有选择易于消化的食物,保证必须营养,禁止饮酒,禁用可引起肝脏损害的药物。

1.2.2对症及支持治疗,适当中、西药物治疗。

1.2.3如具有解毒药物治疗指征者,可按病情有计划地应用。

1.2.4重度肝病以综合治疗法为主,有条件的单位可使用人工肝支持系统或肝移植。

我要评论

条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 验证码:

<>
职业卫生网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