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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业病之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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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lead)为灰蓝色柔软的重金属,具有抗氧化、耐腐蚀和可塑性。比重11.3,熔点327.4℃,沸点1525℃。当加热至400℃以上时,则有大量铅蒸气产生,在空气中氧化成一氧化铅(PbO),并随着炉温升高,可氧化成不同的氧化铅。除金属铅外,在日常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中接触较多的是铅化合物。

铅及其化合物主要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大气、饮水、食物中有微量铅进入人体。铅在人体主要以不溶性磷酸铅形式沉着蓄积于骨骼中,也有小量蓄积于脑、肝、肾及其他脏器。铅对人体各个组织器官均有毒性作用,其中以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病变为主。严重时则出现贫血、腹绞痛、肝肾损害,以及铅麻痹和中毒性脑病。

症状体征:

轻度中毒:a)腹绞痛;;b)贫血;;c)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重度中毒:a)铅麻痹;b)中毒性脑病。

诊断检查: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

1 诊断及分级标准

1.1 轻度中毒

1.1.1 血铅≥2.9μmol/L(0.6mg/L、600μg/L)或尿铅≥0.58μmol/L(0.12mg/L、120μg/L);且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a)尿δ-氨基-r-酮戊酸≥61.0μmol/L(8mg/L、8000μg/L)者;

b)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EP)≥3.56μmol/L(2mg/L、2000μg/L);

c)红细胞锌原卟啉(ZPP)≥2.91μmol/L(13.0μg/gHb);

d)有腹部隐痛、腹胀、便秘等症状。

1.1.2诊断性驱铅试验,尿铅≥3.86μmol/L(0.8mg/L、800μg/L)或4.82μmol/24h(1mg/24h、1000μg/24h)者,可诊断为轻度铅中毒。

1.2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

a)腹绞痛;

b)贫血;

c)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1.3 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

a)铅麻痹;

b)中毒性脑病。

治疗方案: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

1 治疗原则

中毒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使用金属络合剂驱铅治疗,如依地酸二钠钙、二巯丁二酸钠等注射,或二巯丁二酸口服,辅以对症治疗。观察对象也可酌情进行驱铅治疗。

2 其他处理

2.1 观察对象

可继续原工作,3~6个月复查一次或进行驱铅试验明确是否为轻度铅中毒。

2.2 轻度、中度中毒

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不必调离铅作业。

2.3 重度中毒

必须调离铅作业,并根据病情给予治疗和休息。如需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16180处理。

预防及预后:

1.现场预防:工艺改革,实现自动化、密闭化,或使用净化装置,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空气浓度超标时,查找原因及时改进。

2.个人防护:不在车间吸烟和饮食,戴防尘口罩,饭前洗手,下班后淋浴。遵守操作规程,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就业前体检:对有肝脏、肾脏疾患,血液病、神经、精神疾患者,不宜从事铅作业。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暂时调离铅作业。

4.健康监护体检:铅作业工人每年应定期体检一次,环境铅浓度高者,每年可进行2次体检。体检时可选用红细胞锌原味啉(ZPP)或尿粪啉(CP)做初筛指标,若异常可进一步作血铅或尿铅检查。对于环境铅浓度高者,应作红细胞锌原卟啉或尿粪卟啉及血铅或尿铅检查,必要时作驱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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