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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诊断放射学的辐射防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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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辐射健康系列旨在提供有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于医学、工业和教育方面安全使用电离辐射源的若干基本资料。

本部按照国际权威机构(例如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世界衞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及国际塬子能机构等)的建议编製本系列文件。本部希望,对于你在电离辐射环境中工作时,有关资料能有助保障你和身边人士的健康。

1. 辐射单位及基本概念

1.1 辐射单位

辐射

此词用于描述以电磁波或亚塬子微粒形式透过空间或物质传送能量

电离作用

藉着失去或(有时)获得电子(称为离子)而带电的过程。常见于医疗及牙科医学的电离辐射包括X-射线、伽玛射线、电子及亚塬子微粒

吸收剂量

简单来说,指藉着电离辐射将能量传送给物质的单位质量。吸收剂量的单位为戈瑞(戈)

辐射加权因子

现已证实,即使吸收剂量相同,不同种类的电离辐射对人体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有关差别乃以辐射加权因子来计算。例如,中子较X-射线的伤害更大,故中子的因子为20,X-射线的辐射加权因子则为1

当量剂量(HT)

指器官或组织的平均吸收剂量乘以辐射加权因子得出的积数。当量剂量单位是希沃特(希)

组织加权因子(WT)

器官或组织产生若干辐射效应的概率乃假定为与器官或组织进行辐射防护所用的当量剂量成正比。人体不同组织所产生的辐射效应或会各有不同,故採用组织加权因子以代表人体器官或组织接受辐照所产生风险佔全身接

受辐照所产生总风险的比重

有效剂量(E)

有效剂量(E)是人体所有组织及器官内的加权当量剂量的总和,代表人体器官部份受到辐照以致全身所承受的总风险。计算程式是E=ΣWTHT

1.2 辐射引起的生物效应

活组织所吸收的辐射能量引发可导致生物变异的物理及化学反应。这些变异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可以是体细胞上的(即在受辐照人士本身的组织中出现)或遗传上的(即在受辐照人士的后代中出现)。

人体多个器官及组织内裡的细胞会不断新陈代谢。例如在受到辐照后,代谢率加快可弥补细胞损耗的增加,但用以维持器官或组织功能的细胞数量将会出现短暂(有时会是永久)的净减少情况。即使损失大量细胞,大部份人体器官及组织仍可不受影响,但如损耗的细胞达到一定的庞大数量,则有关组织将会明显受损或丧失功能。由小剂量(数百毫希沃特或以上)导致上述损害的概率基本为零,剂量越大,损害的严重程度便越大。此类效应属「确定性效应」。

确定性效应可于特定组织出现,其中包括眼部晶体白内障;对皮肤的非恶性损害;生殖腺细胞损害(破坏生育能力);骨髓细胞缺乏(导致血液成份缺失);及其他器官的细胞缺乏;如情况严重,会导致器官功能受损。

如接受辐照的细胞获得改造而并非被杀死,结果将会截然不同。复製经改造但有生命的体细胞而产生的无性繁殖细胞,往往会被身体的防衞功能排斥或隔离。否则,若日久耽误,经过一段潜伏期后,便会发展为恶性情况 - 癌症。(致癌的机会与剂量成正比,而且大概没有阈

值。)。诱发剂量对恶性情况的严重程度并无影响。这类损害称为「随机性损害」,意指「属随意或统计性质」。假如塬损害出现在睪丸或卵巢(其功能为传送基因资料给后代)的干细胞内,有关效应会在后代中出现。

1.3 危害及风险

最初在医学上使用辐射时,主要会关注到辐射对小部份接触较大剂量的工作人员所引起的害处。目前,关注範围已扩大至辐射对大量接触较小剂量的工作人员预计可能引起的有害影响。预期害处主要为癌症发病率轻微上升。

有关方面现正向多个组别人士搜集有关癌症的流行病学资料。该等组别主要包括在医疗上受到辐照的人士、塬子弹爆炸生还者以及所从事职业会接触到辐射的人士。低辐射剂量具有引发致命癌症的风险,而不论男女老幼,低剂量率平均约为每希5 x 10-2。

现时并未发现电离辐射对人类造成的遗传效应,而基因风险的估计数字乃根据动物实验测试数据计算。剂量及剂量率引致所有后代出现严重遗传病的风险因素估计为每希0.5 x 10-2。

胎体接触辐射的影响视乎怀孕时期接触辐射的时间而定。倘胎体内的细胞数量少及尚未形成特定性质时,细胞受到损害的影响大多数为胎体无法植入或察觉不到的胎体死亡。一般认为,在这阶段出现的细胞损害大多会引致胎体死亡,而导致活产婴孩(儘管中枢神经系统及心臟在第叁週已开始形成)出现随机效应的机会很微。在主要器官形成的余下期间,接触辐射或会导致形成中的器官发展畸变。人类方面(根据动物实验的估计),这些影响具有决定性特点,阈值将约为0.1戈。

1.4 辐射防护的目的

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刊物第60号报告书所载,辐射防护的目的是为人类提供适当防护标準,而不会对产生辐射接触的有利行业造成过份限制。

医学界本身具有多种特点,以致所採取的辐射防护方法亦与其他业界所採用者略有不同:

a) 为病人进行照射是刻意的。除放射治疗外,照射并非为了输送辐射剂量,而是利用辐射提供诊断资料或进行介入式的放射照相。无论如何,辐射剂量必须经过慎重计算,随意减少只会影响预期结果。

b) 病人特别需要与医护人员建立彼此尊重的关係。因此,保护医护人员免受辐射源影响的系统(如防护屏蔽)的设计应尽量不要让病人感到被隔离,这特别适用于辐射源设在病人附近的核医学及短疗法。

c) 放射治疗目的在于毁灭目标组织,但难免会对旁边组织造成确定性破坏,亦会对远离的非目标组织造成随机效应风险。

d) 医院及放射设施通常建于点方便公众人士的地方上,因此较设于工业大厦更难控制辐照的风险。

2. 一般辐射防护措施

2.1 辐射防护的叁大塬则

(a) 凡涉及接触辐射的操作不应予以採用,除非有关操作对接触辐射的个别人士或社会带来的利益,足以抵销由辐射引起的害处, - 操作理据

操作理据所需的评估工作大多以经验、专业判断及常识为依据,但假如能取得所需数据,则应考虑现有的数量技术以助判断。

医学操作具有叁个理据层面:

i) 第一层面,亦是最概括的层面,医学上採用辐射是公认利多于弊。这已是理所当然的理据。

ii) 第二层面,具特定目的之特定程序已被界定及证实有此需要,为病人显示相关病徵的胸腔X-射线摄影机便是一例。此项普通理据旨在判断(在大多数情况下)放射程序会否改善对接受照射人士的诊断或治疗或会否提供有关接受照射人士的必要资料。

对放射程序作一般判断是国家专业机构(有时须配合国家规管当局)的责任。医疗程序的整体好处不仅使病人在健康上直接得益,亦同时惠及病者家属及社会。虽然在医学上,接受辐射的主要是病人,但职员及与放射程序无关的公众人士受到的辐射亦应计算在内,并应顾及因意外或无意中接触辐射的可能性。医学界应不时就所取得有关现有程序的风险和成效以及有关新程序的新资料,检讨所作的决定。

有关诊断观察(首要顾及病人利益)的论据,须作特别考虑。因保险需要而使用放射摄影法,基本利益通常归保险公司,但接受检验的个人亦可获得若干经济利益。

iii) 第叁层面,对个别病人施行放射程序应有充份理据,即判断施行有关特定程序是利多于弊。除查核手头现有资料中有否所需资料外,毋须就对个别病人(其病徵或迹象的所需诊断程序早经一般证实为合理)施行经一般证实为合理的简单诊断程序而作出额外判断。就复杂的诊断程序以及就治疗来说,一般的论据可能并不足够。因此,由个别放射学医疗人员及转诊介绍医生作出的判断乃重要资料,亦需详加考虑一切现有资料。考虑

範围包括建议程序及任何其他选择的详情、个别病人的特性、预期给予病人的剂量,以及能否获取有关早前或有待进行的检查或治疗的资料。

(b) 就某类操作中所涉及的任何特定辐射源而言,在考虑到经济及社会因素后,个人剂量的大小、受到照射的人数,以及在不确定会受到照射的情况下产生辐射的可能性,必须尽可能维持于最低水平 - 优化防护

优化防护是辐射防护系统中具有最强效用的一环,医学放射学的各个阶段均应实施此程序。优化防护的基本要旨可以以下提问表述之:

是否还可以採取任何合理步骤加强防护功效

优化防护的基本目的,是就有关在一种操作之中施用辐射源调整防护措施,藉以争取最大的净利益。

就如理据一样,经验、专业判断及常识是优化程序中的重要元素,全部均符合医学界的良好常规。

(c) 综合所有有关操作所导致个人接触辐射的剂量限制须符合香港法例第303章《辐射条例》的规定 - 剂量限制

有关方面已设定职业性及公众接受辐射的个人剂量限制,若持续进行和超出剂量限制的照射,会引致有关操作在正常情况下出现可合理形容为「不可接受」的额外风险。

除非给予病人的剂量已有充份理据,否则不宜在医学照射方面实施剂量限制,因该等限制通常是弊多于利。剂量限制有时会妨碍收集诊断资料,并会有碍进行一切放射治疗。此外,病人本身接受医学照射总是有利亦有弊,故并不存在不平等的情况。

表一载列香港法例第303章《辐射条例》所规定的年剂量限制:

表一.jpg

2.2 範围分类

管理规定的最重要功能之一,是维持对辐射源的管制以及控制工作人员因职业而受到照射的程度。规定将有关工作场地正式划分指定範围可有助管制辐射源。工作场地有以下两个指定範围:

a) 管制範围

管制範围是指在正常工作情况(包括可能发生轻微不幸事故)下,规定工作人员须遵从专为管制辐射照射而制订的程序及常规的範围。

管制範围入口须标示警告告示,表明该处属管制範围。警告告示应包含辐射警告标誌,亦可列载其他準确资料,例如将该处划分为管制範围的塬因(如「X-射线辐射」),以及在甚么情况下是否准许进入有关範围等等。附录A展示这些警告告示的其中部份样版。

于放射部门内,部份範围通常会被划分为管制範围。有关规定将视乎所使用的是固定、流动或手提式X-射线器材而有所不同。倘为固定装置,而除非该器材已截断电源,否则整间

X-射线室应列为管制範围。相较固定器材而言,在流动/手提式X-射线设备四周设管制範围作用不大。更恰当的做法是确立工作程序以管制进入有关器材的附近範围。工作程序应特别订明,要求评估是否有需要加设临时屏蔽,为在附近範围工作的人员提供防护。至于经常会使用流动器材的範围,则应考虑是否需要设置永久防护屏蔽。

b) 监察範围

监察範围是指工作情况持续受到审查的範围,但一般毋须特别程序。设定监察範围目的在于确保可準确预测工作人员吸入的剂量少于职业剂量限制的十分之叁。

在界定上述範围时,应考虑两者的预期辐射程度及辐射情况可能出现的变化,并应旨在确保身在指定範围以外的任何人士将毋须被视为因职业而受到照射的人士。剂量限制乃预定为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但应把指定範围以外实际接收的剂量维持在低于公众接受照射的剂量限制水平。

2.3 个人监察

僱主应向其僱员(被归类为辐射工作人员或根据工作制度书面细则须在管制範围内工作的人士)提供一个经由辐射管理局批准的合规格个人辐射监察仪,以监察辐射剂量。每个剂量计通常可配戴1个月,用后须即时交还以进行剂量评估,然后再换上新的剂量计。

僱员获发剂量计后在工作时应全时间按指示配戴剂量计。应小心确保除下来的剂量计不会因疏忽而受到电离辐射或受其他情况影响(例如热力),因这样可影响剂量评估的效果。剂量计通常应配戴在胸部或腰间的位置。

2.4 医学监察

凡归入辐射工作人员类别的人士,于紧接其最初受聘前的4个月内或(如为持续受聘)最多14个月期间,须接受由辐射管理局的医疗小组进行的医学检查。

3. 责任

3.1 医生的责任

决定病人是否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有时是转介医生的责任,有时则是进行X-射线检查的医生的责任。但无论责任谁负,有关医生必须已正确评估过X-射线检查的影响、透过X-射线检查预期可得到的诊断结果,以及有关结果可能会如何影响病人的诊断和其后的治疗。同样重要的是,负责评估的人士必须对电离辐射的物理特性和所带来的生物效应具备充份认识。

3.2 转介医生的责任

X-射线诊断发展日新月异,转介医生通常未必能充份掌握X-射线诊断的好处与风险的概念。转介医生主要应关注X-射线检查的功效,这是能否控制病人健康问题的关键。不过,转介医生应避免在没有临床指示下而循例要求病人接受X-射线诊断。为作出必要的全面临床判断,转介医生或需谘询放射科医生。

转介医生应提出明确要求,列明病人的毛病和诊断目的,使放射科医生能进行正确的X-射线检查。不过,若上述资料欠缺,但有明显临床症状,若不进行X-射线检查会使病人承受不必要痛苦的话,则不宜延迟要求为病人进行X-射线检查。

转介医生应基于所需资料(例如病人曾接受的放射检查或任何其他医疗测试或调查所得资料)欠缺,方适宜嘱咐病人接受

X-射线检查。

3.3 放射科医生的责任

为作出必要的全面临床判断,放射科医生或需谘询转介医生,以期在最少的放射风险及经济成本下取得最多的资料。放射科医生有责任全面控制X-射线检查的过程及範围,并应根据所呈报的临床病徵,就所建议的X-射线检查是否适合提供意见,并建议应採用的技术。

如有两个或以上可选择的造影检查程序,可得到合用的诊断资料,则应选择对病人整体而言构成最少风险的程序。

放射科医生应就不同的病人定出不同的X-射线检查次序。更理想的做法是先评估每一项X-射线检查的结果,再决定是否仍有需要进行建议程序中的其他X-射线检查。另一方面,亦需考虑病人是否可以并方便接受X-射线检查,以及取得临床资料的逼切程度。

放射科医生不应容许任何人士操作X-射线器材,除非他们是《辐射条例》所指定的合资格人士,或他们是在放射科医生直接监督下操作X-射线器材。

4. 与疾病有直接关连的X-射线检查

有关使用具体诊断X-射线检查的準则(包括适应症及禁忌症两方面)正不断精益求精。必须注意减少使用X-射线检查次数的例子如下:

(i) 欠缺额外的临床或实验室研究结果解释为何尿道运作不正常,却为儿童进行尿路造影术以评估儿童的尿道问题。

(ii) 欠缺具体迹象而进行心臟X-射线透视检查。

(iii) 在简单的骨折情况减少下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

(iv) 欠缺明确鼻窦病徵却进行鼻窦射线摄影以评估发烧成因。

(v) 受伤后并无明确现象和表徵却进行头颅射线摄影。

(vi) 欠缺具体迹象而进行手术前的胸腔射线摄影。

(vii) 欠缺具体迹象而为孕妇进行胸腔射线摄影。

(viii) 欠缺具体迹象而为孕妇进行骨盆测量。

(ix) 欠缺具体迹象而进行尿路造影术以评估高血压成因。

(x) 欠缺具体迹象而使用钡灌肠术作放射检查。

5. 与疾病并无直接关连的X-射线检查

5.1 为健康评估而进行的X-射线检查

所进行与患病症无关的健康评估或会涉及X-射线检查。是否应进行有关X-射线检查取决于取得接受检查者重要健康资料的可能性有多高。

胸腔放射摄影通常是每年体格检查的一环,有时亦是病人入院程序之一。无论检查之目的何在,对很多国家来说,胸腔X-射线检查往往佔诊断放射学中每人平均辐射剂量的一大比重。在许多个案中,尤其是并无唿吸系统或心臟病症状的年轻病人,可能并不适宜进行胸腔射线摄影。如明显存在适应症,则进行胸腔射线摄影时应採用最低的有效剂量。

5.2 就具体疾病使用萤光屏检查法而作的X-射线检查

如需就具体疾病使用萤光屏检查法而作X-射线检查,应权衡萤光屏检查法对接受检查人士及整体人口预期带来的利弊(包括辐射风险)。一般来说,有关好处取决于在萤光屏检查法程序中所发现的诊断资料、有效治疗所发现疾病的机会以及(就某些疾病而言)疾病受控制对社会带来的好处。萤光屏检查法对社会上不同人口组别的益处并不一定相同。因此,萤光屏检查法并非在任何人口组别中均可合理使用。萤光屏检查法程序应时常予以评估,以衡量发现重疾的益处是否足以作为继续进行这种检查法的充份理据。

6. 妇女的X-射线检查

6.1 怀孕期间的X-射线检查

虽然孕体会吸收的辐射剂量一般较少,但对于未确定是否已怀孕的病人来说,她们在接受辐照时常会感到不安,担心胎儿或会受到影响。有关忧虑甚至会令人联想到怀孕或会终止。不过,若以相对风险增幅作基準,母体在诊断过程中因接受辐照而令怀孕终止是极为罕见的。若胚胎在妇女受孕后首叁个星期受到照射,应不会对活产婴孩造成决定性或随机效应。如病人已有一次月经没来,其本身应知道或至少应怀疑自己已怀孕,故应可从病人本身得到有关可能怀孕的所需资料。若最近一次预期的月经没来,又并无其他相关资料,该妇女应假设为已怀孕。除非有充份的临床适应症,否则应避免为可能已怀孕的妇女进行会使腹部受到照射的诊断和治疗程序。

6.2 有生殖能力妇女的X-射线检查

任何拟接受射线摄影法的妇女若未如期行经,或显然月经没有来,除非有确实资料肯定不可能已怀孕,否则为审慎起见,应假设其已怀孕。为儘量减低胎儿在无意间受到辐照的可能,应在X-射线部门及其他放置X-射线设备的不同当眼处张贴告示。例如: 若您可能已怀孕,请在接受X-射线检查前通知医生或放射摄影师。

6.3 产科的放射摄影法

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在评估胎儿成熟阶段及胎盆位置时,使用超声波检查较X-射线检查为佳。超声波检查不会使用电离辐射,亦相当可靠。使用超声波可大大减少受孕子宫接受X-射线检查的需要。虽然测量盆骨的射线摄影法有时功效甚大,但仅应在盆骨真的需要测量的必要情况下方可进行,而不应定期进行。尤其不应观察盆骨入口的下方(亦称边缘观察),因这样会令胎儿吸收过高的辐射剂量。

6.4 其他在怀孕期间进行的X-射线检查

当孕妇需接受X-射线检查,而X-射线束会直接辐照胎儿时,便需特别处理以确保当时的确有需要进行X-射线检查,且有关检查不应拖延至怀孕期过后才进行。有时候,辐射对胎儿造成的风险较没有进行所需诊断的风险为低,这样,倘医学表徵为恰当,则仍应当进行X-射线检查。在这些情况下,应比平日更小心处理,以尽量缩短辐照时间或减少放射线摄影的次数,从而尽量减少胎儿在每次辐照时所吸收的辐射剂量。不过,不应更改检查手法,以免过份损害X-射线检查的诊断价值。

如在远离胎儿的部位(例如胸腔、头颅或手足)进行X-射线摄影法,则在怀孕期间任何时候均可安全进行,但X-射线器材必须已加上适当的防护屏蔽,并已适当限制所使用的X-射线束。

7. 诊断放射学工作人员的防护

7.1 外在辐射的控制

诊断放射学工作人员特别会受到外在辐照的照射。放射摄影师在工作时如按照最基本的放射防护规则,只会吸收极少剂量。

X-射线透视检查是一个可令人大量吸收辐射的来源,尤其是从业员,以及那些在介入放射过程下与病人及X-射线管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士。现时许多国家仍採用X-射线直接透视检查,这种检查法并无将影像增强,相对现今已採用影像增强技术的程序来说,会令放射摄影师吸收更多辐射。在经济许可下,应尽快以影像增强技术取缔X-射线直接透视检查法。

要成功控制接触外在照射,需使用合适的器材和技术。在诊断放射学中,最大的辐射源是X-射线管,故在管子本身或其附近採取防护措施,便可发挥最佳防护效果,而针对这直接辐射源加上防护屏蔽便最为重要。使用这直接辐射源时,由于病人及附近其他物品会把直接辐射源散射,继而便会产生间接辐射源。只要防护屏蔽毋碍照顾病人,便应在直接及间接辐射源与工作人员之间加上防护屏蔽。

其他防护措施包括限制工作人员在直接及间接辐射源附近工作的时间,以及穿上适当的防护衣物。这些措施的成效视乎工作人员有否贯彻奉行良好工作常规;除非需进行医疗程序或照顾病人,否则不应成为主要防护基础。

7.2 专家指导及技术援助

7.2.1应委任一人或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辐射安全主 任∕监督一职,负责管理各项涉及辐射工作的设施。有关人员应有下列职责:

a) 与部门主管及辐射防护顾问共同编製安全指示

b) 处理日常辐射防护事宜

c) 协助管理层确保辐射安全措施获得执行

d) 一旦发生辐射防护问题需即时解决时,应随时可提供意见

e) 如发生任何有关接触辐射的不寻常事故,採取适当紧急行动,并準确记录有关详情向管理层匯报

f) 倘发现有任何辐射安全情况有欠理想,即知会部门主管及管理层

g) 安排新工作人员接受有关辐射防护的适当指导及培训

h) 确保妥善记录工作人员的辐射吸收剂量

7.2.2 管理层应有渠道获得辐射防护的专业意见,尤其是在以下各方面:

a) 任何医疗放射设施的规划及设计

b) 界定辐射防护器材的表现规格

c) 在接受使用新装置、程序及器材前瞭解其辐射防护的功效

d) 辐射安全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指导

e) 识别受控制及监督的範围和工作环境

f) 适当监察程序以及有关提供、维修和调整合适监察器材方面的规格详情

g) 使用设施前先进行环境监察调查

h) 制定安全工作程序及监察其效能

i) 质量保证计划的设计、实施及监督

j) 有关辐射照射的诠释及重要性

k) 有关可预见事故的潜在危险评估以及制定应变方案

l) 当有理由相信工作人员吸入过高辐射剂量时调查有关情况

m) 就任何辐射事故知会辐射管理局(Radiation Board)

7.3 规划与设计

a) 在诊断放射学中,每间放有X-射线器材的检查室的规划与设计对于工作人员在接触辐射方面有重大影响。每间X-射线室通常都有一个屏蔽区,让工作人员在X-射线机操作时可暂时煺站,这个屏蔽区一般称为防护间隔,X-射线机控制台通常安装于此。

b) 进行检查的房间充斥着各种照射媒介(例如使用快速胶卷自动换片装置、数码减色技术、血管造影术等),而基于操作程序或病人的一般情况,有些工作人员不能煺站于防护屏后;因此,检查室应有足够空间放置流动的防护屏板,让工作人员可在X-射线照射时站于远离X-射线管及病人的安全位置。

c) 在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的房间内,一名或以上的工作人员会在屏蔽区外工作,故应预留额外屏蔽设计为他们提供适当防护。工作人员应穿上合适的防护衣物。检查室的设计更特别应注意到在工作人员介入工作时需加强防护,以及在具体指出防护要求前,先行评估在X-射线透视检查室所準备进行工作的性质。

d) 在规划阶段,工作人员防护屏会因应直接X-射线束将会发射的方向而设计,而有关发射方向取决于检查室将进行的检查类别及器材摆位而定,例如垂直的胸腔架、垂直和横向的萤光屏检查位置以及快速胶卷自动换片装置。

e) X-射线机控制台防护屏应装上含铅玻璃窗,其含铅量应与萤光屏的含铅量相同,使工作人员可清楚看到病人、任何或需在检查室屏蔽区外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检查室的各个入口。

f) 除了评估直接X-射线束很可能会瞄準的方向外,亦应注意器材的摆位,使直接X-射线束不会透过正门或病人更衣间隔门而射向防护间隔或检查室的任何入口。检查室本身由墙壁、地板和天花形成的边界线结构,应以能为所有在附近範围的人士提供充分防护屏蔽为塬则。这些边界以内的範围通常视为管制範围。所有可通往此检查室的门及门框,连同任何入墙管道网络和电套管均应设有厚度合适的屏蔽物料。若检查室将使用高能量的伽玛辐射放射性物质,例如在导管插入术实验室使用的铱-192,则需特别留意为四周墙壁、地板和天花安装有效的防护屏蔽。

g) 就不涉及X-射线透视检查的放射摄影程序而言,辐射开关掣的安装位置,应以确保绝不可能从防护间隔外进行放射摄影照射为塬则。

h) 辐射警告标誌应长期展示于X-射线室的所有入口。警告标誌形式可参考附录A。在检查室正门,尤其是X-射线透视检查室的正门,应在视线水平安装警告灯,并将之接驳X-射线发射器的準备电路,以显示X-射线机已开着并正在或即将发送X-射线。使用联锁系统亦可提供额外的防护,以防有人在机器运作时不慎闯入检查室。

i) 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或某些特殊程序(例如血管造影术)时,一名或多名工作人员或需在放射期间与病人保持近距离接触。在这情况下,应在X-射线檯侧加设屏蔽,例如从天花或影像增强器/X-射线透视屏悬挂具防护功能的布幕。设计X-射线透视检查室时,可选择将影像增强器置于X-射线檯上(X-射线管在床下)或置于X-射线檯下(X-射线管在床上)。后者会令工作较方便进行,但工作人员吸收辐射的可能性亦较前者高出二至叁倍。若床上的X-射线管/床下的影像增强系统并非以遥控方式操作,则必须加设更多防护挂幕,确保操作员得到充分的防护。

j) 有关在直接X-射线束穿过或围绕病人后为病人吸回直接X-射线束和散射辐射的设备应尽可能放在贴近病人的位置。虽然工作人员预计应可避免接触到直接X-射线束,但要避免吸收四散辐射则需使用足够的辐射屏蔽。

7.4 一般工作常规

a) 任何人士必须接受过适当训练、具备所需资格及获授权执业,方可使用辐照装置作医疗用途。有关非放射科医生(例如心臟科专家)的训练则尤须加倍注意,因他们的工作程序往往令他们吸收较平均同等剂量为高的辐射。除下列人士外,任何人等一律不得进入X-射线管制範围:

i) 获部门主管授权进入该範围的人士

ii) 接受X-射线检查的病人

iii) 任何经由负责进行X-射线检查的工作人员授权,陪同协助病人的人士。

b) 凡进入管制範围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适用于该範围的辐射安全守则(附录B)。

c) 若要使用X-射线器材,则必须确保器材操作正常,并已在四周範围为所有人提供充分防护。一般而言,採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便可提供足够的防护:

i) 适当的防护屏蔽

ii) 适当的防护衣物

iii) 身体各部份与X-射线管和病人之间保持足够距离

iv) 列明有关範围内于安全情况下的最高工作量

v) 限制逗留在X-射线管与病人附近的时间

d) 若可行的话,X-射线机操作时,所有身处X-射线室的人士应留在防护屏后的防护区,并应在地板加上适当标示划分防护屏后的防护区範围。

e) 为减低意外吸收辐射的机会,应制定严谨的执行程序,让工作人员在X-射线机操作时遵循。应提醒参与照射的工作人员留意有关程序,让其清楚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程序应包括检查照射控制设定,以及留意X-射线检查进行时在场其他工作人员所佔位置。其他工作人员和病人亦需要获得足够指引,以瞭解各自本身的角色。 22

f) 若工作人员在X-射线机操作时未能留在防护区,则应穿着防护程度至少相当于0.3毫米铅的防护裙板。在合理可行情况下,他们应留在检查室内辐射水平较低的範围。在X-射线机以100千伏以上的电压运作时,任何人士如须站于距离X-射线管或病人1米範围内,应穿着防护程度至少相当于0.35毫米铅的防护裙板,防护手套的防护程度亦应至少相当于0.35毫米铅。所有上述防护衣物均应附有识别标记,并须每年检查一次。如有损坏则不应再用。

g) 如需保护甲状腺,可穿戴含铅量适中的颈圈或颈位较高的防护裙板。

h) 即使已穿上防护裙板或手套,工作人员也不应让身体任何部位受到直接X-射线束照射。操作X-射线机的工作人员应确保除病人外,再无他人直接受到辐照。

i) 若情况许可,所有X-射线检查应在X-射线部门内进行;应尽量避免在病房及手术室进行X-射线检查,因这样往往不会摄得最好的影像质素,而且较难採取辐射防护措施。

j) 如病人状况虚弱或已接受麻醉,应使用机械装置确保他们在接受X-射线检查时身体不会移动。

k) 如幼童需要抱接受X-射线检查,应使用位置固定装置。若装置欠缺,应由父母或其他陪同的成年人抱,而非由X-射线部门人员负责。为免负责抱幼童的人士感到恐慌,应事先向其作简单解释,并执行安全程序。

l) 负责扶病人的人士应穿着防护裙板,并确保身体任何部位均并无受到直接X-射线束照射。如双手可能接近直接X-射线束,则应穿戴防护手套。若抱的是初生婴儿,通常照射範围较小,不一定需要戴上防护手套。孕妇不应在X-射线检查中扶病人。

m) 若认为使用位置固定装置仍不足够,需要扶病人接受X-射线检查,则应由多名工作人员协力进行,而不应单由一名工作人员扶该病人。

n) 需在管制範围内工作(惟非经常)的人士(例如外科医生、手术室护士或在X-射线检查中扶病人的人士)应遵守下列条件:

(i) 在该範围内所进行工作应得到放射部门主管授权,须符合该部门明文规定的放射安全规则,或是在某特定情况下基于特殊理由而进行。

(ii) 在该範围内执行的所有工作常规应符合该部门明文规定的放射安全规则,在适当情况下,应穿上防护衣物。

o) 视乎在X-射线室内所进行工作的性质或监察结果,工作人员或须加设防护屏挡,为确保防护充足,工作人员应充分利用所提供的防护屏挡。在长时间的介入放射学、心臟病学和血管造影术的X-射线透视检查程序中,通常需要加设防护屏挡。防护屏挡可从影像增强器或天花吊起。在使用这些防护屏挡之余,在合理可行情况下,工作人员亦应继续尽量站在远离X-射线管和病人的位置。

p) 如情况许可,利用X-射线管在床上/影像增强器在床下的系统进行的X-射线透视检查应以遥控方式进行。与X-射线管在床下/增强器在床上的系统比较,上述系统令检查室内的工作人员接触高出约叁倍的散发辐射。检查进行时,工作人员如需要与病人保持近距离接触,则应寻求辐射防护顾问的意见。在此情况下,或须加设防护屏挡,而在检查台附近的辐射剂量图可提醒工作人员选择辐射最少的位置。

q) 如採用增强器在床下的系统,X-射线透视检查过程中向病人进行的触诊应由机械装置进行,绝不能用人手。如採用增强器在床下的系统,则应尽量减少触诊,并只能触摸病人皮肤表面。工作人员应穿戴含铅量至少相当于0.5毫米的防护手套。 24

7.5 X-射线部门外操作流动放射摄影器材

a) X-射线部门主管有责任确保在主X-射线部门以外场地使用X-射线器材时乃遵照放射安全的书面程序操作。放射安全主任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X-射线器材的使用符合安全程序,若发现有任何违反程序的情况,应向X-射线部门主管匯报。只有接受过一段适当时间的实习训练及指导的合资格人员方获准使用流动X-射线器材。在操作该类X-射线器材时,他们必须清楚明白本身的职务和责任。

b) 无论何时使用流动或手提式X-射线器材,操作X-射线机的工作人员务须确保管制範围内没有无必要在场的人士。工作人员须穿着防护裙板,如情况许可,更应留在距离X-射线管及接受检查病人辐照範围最少2米以外的位置。

c) 操作工作人员须确保除病人外,再无他人受到直接X-射线束的直接照射,除非X-射线束能量已大幅减弱。就此而言,操作员须留意直接X-射线束的任何阻挡物(例如墙壁、地板) 是否足以令辐射减弱。若未能肯定辐射是否已减弱,应寻求辐射防护顾问的意见及协助。

7.6 使用流动X-射线透视屏蔽器材

a) 使用流动X-射线透视屏蔽器材时,放射学家或放射摄影师应在现场。

b) 连同流动X-射线透视检查一併进行的放射摄影所摄得影像的诊断质素始终会较固定器材所得影像为差。因此,应尽量避免使用前者,如不能避免,应由接受过适当训练的人士负责进行。

c) 凡参与为病人作检查而又需要在X-射线机操作时站近X-射线管或病人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剂量计和穿着防护裙板。所有其他人士则应尽量远离X-射线管。

7.7 免受不必要照射

a) 若将病人受到的辐照减低至认为足以提供所需诊断资料的水平,工作人员的吸收剂量亦会同样减少。这现象于X-射线透视检查以及糅合X-射线透视检查的放射摄影中尤其明显,因为工作人员必须一直贴近病人,不能煺守到防护间隔。

b) 减少在X-射线透视检查中所吸收剂量,方法如下:

i) 每次作X-射线透视检查的照射时间要短。

ii) 暂时拆走反散射格网。

iii) 如进行萤光屏电影摄影检查,使用片格速度每秒不超过30格的片格,而每次只拍摄3-5秒。

c) 小心选用X-射线透视器材,亦可减少工作人员的吸收剂量。有关因素包括:

i) 使用冲系统。

ii) 使用影像储存系统,尤其在处理骨折个案时。

iii) 使用碳纤维产品。

iv) 使用设有响闹功能的定时装置;在影像显示屏上显示透视检查次数。

v) 使用经过适当调校的自动光暗控制器。

d) 透过记录及检视操作员在X-射线透视检查中,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的次数及放射摄影次数,便可判断有关减少工作人员吸收X-射线透视辐射剂量的措施成效如何。

e) 採取以下方法,可减少工作人员在纯放射摄影中所吸收剂量:

i) 使用速度最快的屏幕/菲林组合来取得诊断资料;使用数码放射摄影法。

ii) 将冲晒温度设定在建议水平;很多人往往把温度调得太低,以致需额外增加幅射量,达到变黑的摄影效果。

iii) 定期检查作废菲林,找出塬因所在,杜绝有关情况。

iv) 使用碳纤维产品(格网表面及将产品插入格网内、台面和盒面)。

8. 减少病人在诊断放射中所吸收剂量

8.1 避免吸收不必要的剂量

经由合资格医生临床判断而建议进行的X-射线检查为病人带来的益处通常足以盖过无法避免的辐射风险。然而,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以不必要的高辐射剂量来进行X-射线检查。工作人员应常紧记「优化防护」的基本塬则──「在考虑到经济及社会因素后」,将个人吸收剂量维持在「可合理达到效果的最低水平」。

很多时候,小心留意X-射线检查的进行可大大减少X-射线检查所产生的辐射剂量,却毋损诊断效果。以下几点尤其值得注意:

i) 必须尽量减少检查时身体部位组织所吸收的剂量,但又毋碍获取有关病人的必要资料

ii) 必须尽量防止身体其他部位受到辐照

iii) 必须减少重复进行不必要的辐照

病人需接受多少辐射量方可得出有用的诊断影像,须取决于多项技术和实质因素。考虑减低辐射量的因素包括:消除无助形成有用影像的辐射,以及就个别个案的诊断要求正确选择合适的感光影像探测器。不过,入射在影像探测器的辐射亦需达到一定最低水平,否则所得资料将不足以作有效诊断之用。

8.2 X-射线範围大小

减少对病人作不必要辐照的最重要的技术方法是尽量使用最细小的X-射线,并对準照射在病人身上的正确部位。适当收窄X-射线範围通常都对病人有利,亦会减低传送至病人的总辐射能量,因而降低皮肤及内部细胞组织所受到的辐照。另外,又可减少散射向影像探测器的辐射量,从而改善影像质素。

X-射线束限制装置可自动将X-射线束规限于X-射线器材所用的放射底片盒的大小。若利用这种自动X-射线束限制装置进行检查的範围较最细小的放射胶卷还小,应调节X-射线束的大小限制,以对準辐照有关部位。初生婴儿接受检查的身体部位通常都较放射胶卷细小,故应藉着缩小X-射线束来调节X-射线束相对检查部位的大小,而非针对放射胶卷或婴儿全身体积的大小而作调节。若使用的是自动X-射线束限制装置,便须特别注意,因为X-射线的範围会自动调节至与放射胶卷一般大小的面积。这个情形常见于照射初生婴儿胸腔时;如没有适当调节X-射线束限制装置,可能会令全身均受到辐照。

8.3 遮蔽器官

如生殖腺必须直接在X-射线束5厘米範围内,应将生殖腺遮蔽,除非这样做会无法取得重要的诊断资料或影响资料準确性。在临床许可下使用生殖腺屏蔽,可将睪丸的吸收剂量减少达95%,而卵巢的吸收剂量也可减少约50%。如X-射线检查会令双眼大量吸收辐射,则应将眼睛遮蔽,例如在常用的颞骨岩部X-射线层析摄影中,遮蔽眼睛并不会导致无法取得重要的诊断资料或影响资料準确性。这点保护对或需进行连环X-射线检查的病人来说尤其重要。遮蔽双眼,可把双眼的吸收剂量减少50-75%。使用背部-前部的照射法亦可令双眼的吸收剂量较使用前部-背部的照射法减少95%。

8.4 聚焦点与皮肤或影像探测器的距离

若媒体并无吸收性,辐射源点的辐射强度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因此,当聚焦点至皮肤的距离或相应的聚焦点至影像的距离缩短,而X-射线範围大小与辐射强度在影像探测器的平面维持不变,当X-射线束进入身体时辐射强度便会在病人身体表面急剧增加。使用流动X-射线器材进行放射摄影及X-射线透视检查时,聚焦点与皮肤应相距不少于30厘米。使用固定X-射线器材进行放射摄影及X-射线透视检查时,聚焦点与皮肤则应相距不少于45厘米。以聚焦点与影像探测器相距少于约100厘米的情况来说,当聚焦点至影像探测器的距离愈是拉近,诊断资料质素便会愈来愈差。因此,从临床角度来看,聚焦点与影像探测器应保持较远距离。胸腔在接受萤光屏图像摄影及放射摄影时,聚焦点与影像探测器至少应相距120厘米。

8.5 X-射线束总滤光数值

在X-射线束放置滤光器可衰减射线束中多余的成份──通常是那些能量较低、大部份会被病人吸收,而又未能在影像探测器上提供多少诊断资料的成份。使用厚度合适的滤光器,可使辐射束的渗透力更强,面向X-射线管的皮肤也就吸收较低剂量。就常见的诊断放射学来说,X-射线束的总滤光数值最少应相当于2.5毫米铝,其中1.5毫米应为不变值。乳房X-射线摄影较常见的放射摄影需要较低的X-射线管电压,以使用萤光屏-胶卷的乳房X-射线摄影法来说,其总滤光数值最少应相当于0.03毫米钼;而以静电放射乳房X-射线摄影法来说,其总滤光数值最少应相当于0.5毫米铝。

8.6 碳纤维物料

使用碳纤维物料代替常用物料来作病人的支承、反散射格网和放射摄影底片盒面,可让较大部份的X-射线束得以传送。以

X-射线管电压为80千伏来说,使用碳纤维物料可减少病人皮肤的吸收剂量。若病人的支承、反散射格网和放射摄影底片盒面一律使用碳纤维物料,病人面向X-射线管的皮肤的整体吸收剂量可减少约30%至50%以上。

8.7 控制辐照及记录辐照时间

所有X-射线器材的操作开关应设计成可随时以人手方式停止辐照,除非採用需作连环辐照的特别技术,如不鬆解控制开关便无法进行连环辐照。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时,操作员应留意辐照时间,故X-射线器材应装上综合定时器,当预设时间过去,辐照便应停止。辐照停止前,应发出一段适当时间的响闹警告讯号。定时器亦应有重新设定的功能,不应掉以轻心。X-射线透视器材的操作开关应採用内置弹簧设计(「锚」),无论是用手还是用脚操作,都应有提防意外启动的功能。X-射线透视检查过程中,记录辐照时间亦甚有作用,能提醒操作员X-射线透视检查时间愈短愈好。

8.8 强化屏板及放射摄影胶卷

强化屏板含有高效率的磷光质物料(例如稀土、钡和钽),这些物料较常用的强化屏板只需较少量辐射,便能得出相若的放射摄影影像质素。应停止在诊断放射学中使用无屏挡放射摄影胶卷,因为这类胶卷所需剂量相对较高,却未能摄得对比强烈的影像。

8.9 控制散射到影像探测器的辐射量

位处病人与影像探测器之间的反散射格网或空气隙可减少散射到影像探测器的辐射量,而同时容许形成X-射线散佈模式的直接辐射传送。减少辐射散射可加强影像,但会增加病人的吸收剂量。

以放射摄影检查胸腔时,宜设置採用X-射线管电压介乎100至120千伏的反散射格网或空气隙设备。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时,以及为婴儿进行放射摄影的某些情形下,并不一定需要使用反散射格网;没有使用反散射格网反而可将吸收剂量降低一至两个甚或更多系数。

8.10 放射摄影的胶卷冲晒

冲晒技术必须正确,方可令射线照片复晒时仍能保持最佳的诊断效果,亦可将病人所吸收剂量维持于最低水平。冲晒不当会令照片作废,因而需重复辐照(本可避免)。此外,如冲晒不当,可随时导致所需剂量加倍方可摄得效果理想的射线照片。

如用人手冲晒,必须针对放射摄影胶卷的类型选用合适的显影剂和定影剂。冲晒温度、显影时间和化学品添加必须準确,才可冲洗出质素优良的射线照片。如自动冲晒,品质控制尤其重要。品质控制应每日进行──冲晒幻灯片条前,先放在感光计曝光一会儿,继而便可就幻灯片条的密度和对比作数量评估,倘有关密度或对比数值超出指定控制限度,则应在冲晒临床射线照片前採取纠正行动。一般来说,放射摄影师最好应立即看看刚冲晒好的射线照片,便可即时发现任何技术、器材或冲晒方面的毛病,从而纠正任何错误。

8.11 减少重复辐照次数

如拟重复辐照,应有理由假设新一张射线照片可带出先前射线照片欠奉的更多资料,而非纯粹基于美学观点。据许多已发表的调查显示,重拍射线照片的比率介乎3%至15%不等。这些研究大都指出,要求重拍的主因不外乎是病人位置不当,或是射线照片效果太暗或太光。

本部强烈建议使用列明技术因素(即根据病人尺码的kVp及mAs)的参考表,作为正确辐照的辅助工具。此外,只要正确选用和保养辐射探测器,而病人每次接受X-射线检查时保持位置正确,自动辐照控制系统亦能发挥一定效用。

8.12 品质保证

品质保证计划旨在制定程序,以便定期或持续监察放射设施的表现,力求在病人吸收最低剂量、成本最低的前提下,得到最有价值的诊断资料。所有放射设施应制定品质保证计划,计划架构和範围则视乎各项设施的需要和复杂程度而决定。

8.13 胸腔检查

各类放射检查中以胸腔检查佔最大比例,在诊断放射学中亦佔人口吸收剂量的极大比重。很多时候,所採用的射线範围仍是过大,有时甚至会照射到成年男士的生殖腺。X-射线束大小必须可予调校,使辐照年青人或儿童的X-射线束不会大如成年人所用的X-射线束,就此而言,可调校的光束膜片便可大派用场。如使用固定孔径膜片,则必须就此而设置一至两块较细小的孔径膜片。可调校高度的防护屏能确保入射束的底边对病人来说不会低过实际所需。若可接受,本部亦建议可採用高电压空气隙技术进行胸腔检查。

8.14 X-射线透视检查法

X-射线透视检查应主要用来研究动态现象而非用来评估结构详情,故只应在单透过放射摄影无法取得所需资料时方可採用。空气中的吸收剂量比率(于病人身体表面入口点)不应超过每分鐘50毫戈,一般来说应远低于此数。

相比糅合影像增强技术的X-射线透视检查法,直接的X-射线透视检查法会令病人吸收较高剂量,所摄得影像质素也较差,故应避免採用。不过,如必须採用直接的X-射线透视检查法,可藉着全暗适应和使用灵敏度最高的X-射线透视屏蔽,也能达致可接受的结果,而空气中的吸收剂量比率(于病人身体表面入口点)则会介乎每分鐘10至50毫戈。正确操作影像增强器,吸收剂量比率便可减低至相当于直接X-射线透视检查法约叁分一。检查胸腔,应尽可能以放射摄影法取代直接X-射线透视检查法,因为放射摄影法带给病人的剂量可较直接X-射线透视检查法低100倍之多,更可作永久记录。

萤光图像摄影一直被广泛用于胸腔X-射线检查,用来拍摄肺结核粒子数量,但病人所吸收剂量或会较拍摄塬尺寸射线照片高出达10倍。

8.15 在病房及手术室使用流动X-射线器材进行检查

使用流动X-射线器材进行放射摄影的最大困难是不能肯定X-射线管和放射摄影胶卷的相对位置,尤其在採用反散射格网时,结果或须重拍射线照片,令病人受到额外的辐照。切勿採用所谓的「手部X-射线透视检查」或「头部X-射线透视检查」。除非採用影像增强器,否则不应使用流动X-射线器材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即使已採用影像增强器,X-射线透视检查亦可让病人吸收过高剂量。

8.16 儿科放射摄影法

在初生婴儿及儿童的检查中,患上致命癌病(例如接受过全身辐照后)及严重遗传疾病(例如生殖腺受过辐照后)的每毫戈瑞正常风险均较一般人口为高。有关儿科病人準确定位和正确处理的规定,以及在儿科放射摄影中要达到诊断目标的影像质素準则均有别于成年人的X-射线检查。接受过儿科放射摄影专业训练的摄影师,便有办法大大减少儿科病人的吸收剂量。凡需处理大量儿科X-射线检查的机构,应至少驻有一名儿科放射摄影师专门为儿童进行放射摄影。

8.17 乳房X-射线摄影法

进行乳房X-射线摄影时,应在毋碍取得所需诊断资料的塬则下,尽量将乳房细胞组织的吸收剂量减至可达到预期效果的最低合理水平。现今主导的乳房X-射线摄影技术是使用钼作X-射线靶及钼製滤光器,并附有稀土製增感屏和配对使用的放射摄影胶卷。另有一种较少为人採用的乳房X-射线摄影技术则会使用钨作X-射线靶铝製滤光器,并附有静电印刷板。

进行乳房X-射线摄影应採用乳房X-射线专用器材,而非那些适用于较高X-射线管电压的常用射线器材。无论如何,就採用萤光屏-胶卷的乳房X-射线摄影来说,钼的总固定滤光数值不应低于0.03毫米;就静电放射乳房X-射线摄影来说,铝的总固定滤光数值则不应低于0.5毫米。

9. 诊断用的X-射线器材

9.1 X-射线源组合

每套X-射线源组合装置(包括X-射线管、X-射线管槽和X-射线束限制装置)的构造,就有关X-射线源组合製造商列明的每个等级而言,距离聚焦点1米的辐射渗漏率每小时不得超过1毫戈。

每套X-射线源组合装置均应标明以确定大约的聚焦点位置。

9.2 X-射线束的滤光

每套X-射线管组合装置外层应用不褪色物料标明其固有滤光数值。而每个加设的滤光器,亦应用不褪色物料以毫米铝等值标明其滤光值。除了铝之外的其他物质,例如具有更明显特徵的铒,亦可作滤光用途。

X-射线束的总滤光数值包括固有滤光值、任何新增的滤光值以及因可永久阻挡射线束的衰减物料(例如光束膜片镜子)而得的滤光值。就一般诊断工作来说,X-射线束的总滤光值最少应相等于2.5毫米铝,其中1.5毫米应为不变值。

为免射线管组合装置被不必要拆开,应记下总滤光数值(或其组件的个别滤光数值),以便随时查阅。若管子位于检查台下,应以毫米铝等值标明检查台面的滤光数值。

9.3 X-射线束的大小

每套X-射线源组合装置所发出的射线束最大切面应恆常以各特定射线源组合装置实际所需面积为限,并须考虑避免产生额外的聚焦辐射。

所有放射摄影X-射线器材应附有可适当调校的射线束限制装置,又或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头颅锥件,将辐射束面积局限于就各项检查所选用X-射线胶卷的限定面积内。

放射摄影器材应设有光束膜片。如可行的话,流动放射摄影器材亦应安装光束膜片。

X-射线透视检查器材(放射治疗模拟装置除外)应设有(最好是自动)装置,无论X-射线管与影像接收器相距多远,亦能将辐射光束局限于影像接收範围内。但操作员应可在检查过程中进行调校,将光束範围缩小至相当于5厘米乘5厘米(按距离聚焦点1米计算)。

就电脑层析X-射线摄影扫瞄器来说,辐射束横切面直径不应大于用以遮盖影像接收器放射部份的所需直径。

9.4 影像接收器

X-射线透视检查中应使用影像增强器及电视观察系统,以便提供更多有关病人吸收每单位剂量的资料,并减少工作人员的吸收剂量。

使用影像增强器系统的储存或记忆装置,可减少工作人员及病人的吸收剂量。

X-射线影像增强器及电脑层析X-射线摄影扫瞄器的影像接收器的外层和支承板,就100千伏电压应提供至少相当于2毫米铅的屏蔽。就100至150千伏电压,则须就每千伏增加相当于0.01毫米铅。

9.5 讯号及标记

控制台上应有明显指示,最好同时设有指示灯,以显示电源已接通。控制台讯号「接通电源」显示释出辐射的準备状态。

所有放射摄影器材控制台应一律装设指示灯,给予操作员明确指示照射正在进行中。指示灯应只有在开始及停止释出辐射的情况下才会触发开关,但不论照射时间长短仍会亮着。装有响闹警告的设备应只有在上述相同情况下才会启动。

如果可以,让X-射线从单一位置由一条以上的X-射线管发出,每条X-射线管在被选用释出X-射线时应能够发出警告讯号。

X-射线管选用警告讯号在X-射线管附近範围应可清楚看到,如果可以的话,从控制台位置也应看到。电路系统应作特别设计,以致警告系统一旦失灵,便无法进行照射。不过,系统设计亦应顾及避免诊断检查受阻的情况。 36

放射控制器应予标明。所有其他控制器、仪器及指示装置均应用不褪色物料标明其功能。任何器材如涉及X-射线管的选用,控制台上应有清楚明确的指示,指出哪一条X-射线管被选用。若用符号标明,必须清楚,并应在操作指引内说明有关符号的含义。

9.6 照射因素

附有自动光暗控制的X-射线透视检查器材应在影像增强器的输入画面使用不同水平的空气比释动能而具备不同的敏感度。这可令影像质素与最低剂量之间取得最佳平衡。

9.7 照射开关掣

所有X-射线诊断器材(电脑层析X-射线摄影扫瞄器除外)的照射开关掣应经过适当设计,以致开关掣必须持续受压才可持续进行照射,压力解除便会停止(如之前并未以其他方法停止照射,例如预设照射时间已过等)。

照射开关掣的适当位置如下:

(a) 如为固定器材,安装在控制台或操作员应会逗留的位置;及

(b) 如为流动及手提式器材,所安装位置应可让操作员身处X-射线束範围以外,并且能够与X-射线管外壳和病人最少保持2米距离。

照射开关掣设计应顾及能防止不慎发出X-射线的情况,亦不可能会发生因液体流进开关掣而造成短路的情况。此外,脚踏开关掣应具有特殊结构,即使不慎踢到亦不会启动照射器材。如有自动重新设定掣,应确保进行下一次照射前,照射开关掣上的压力已完全鬆解。

凡流动器材均应常设操作总掣,以防未经授权人士在以下情况释出辐射:

(a) 毋须将器材接驳总电源亦可发出辐射;或

(b) 将器材接驳总电源,如器材需要藉此充电。

9.8 控制照射时间

以放射摄影来说,应有方法在预设时间后、充电(mAs)或一定辐射量或层析X-射线摄影扫瞄完成后,自动停止照射。为防失灵,应在正常途径以外再提供其他停止方法。鬆解照射开关掣可视为额外的停止方法。

就X-射线透视检查来说,鬆解照射开关掣应视为停止照射的正常方法。应设有额外的停止照射装置,当一段不超过10分鐘的预设综合X-射线透视检查时间过去,便会自动停止照射。这装置应在停止照射前至少30秒即发出警告讯号,若照射时间需要延长,操作员便可重新设定装置。

备有放射摄影自动照射控制装置,有助保持射线照片质素稳定,减少重复照射。

电脑层析X-射线摄影器材应设有装置,在所选定扫瞄程序已完成或扫瞄程序未完成便已停止时立刻自动停止照射。如扫瞄摩打未能启动,便不可能重新开始照射,除非已选择「预热」状态或已选取局部照射程序。

如电脑层析X-射线摄影器材备有「预热」状态设备,当选定「预热」模式后,控制台便应作出清楚指示,另应设有装置当所需的「预热」状态完成后即截断X-射线管的电流。

9.9 针对固定X-射线透视检查装置散射辐射的防护措施

凡在X-射线透视检查中使用的所有检查台和支承架均应配备充足的防护功能,保护工作人员免受来自病人或X-射线管与病人之间物料的散射辐射影响。若使用的是台下X-射线管,可穿着「防护裙板」,裙板应:

(a) 面积够大(通常不少于45厘米阔、45厘米长)

(b) 由防护物料製成,防护成份最少相当于0.5毫米铅,及

(c) 放在屏幕承架或增强器支承的下方(如增强器垂直),或放近操作员身旁那边的屏幕承架或增强器支承(如为平放)。

如屏幕或增强器的影像接收器是平放的,应尽量在检查台两旁额外加上防护「裙板」或固定屏蔽;如为垂直,则把额外防护物置于承架两旁。就检查台下X-射线管而设的X-射线束限制装置应尽量放近检查台或承架尾后。

附录A

辐射警告标牌

附录B

B1 本地X-射线室规则-只限放射摄影

1. 进行照射前关上X-射线室房门

2. 切勿将X-射线束射向房间窗户或射向控制台或暗室墙

3. 进行放射摄影期间,所有人员必须站于防护控制台后,可透过含铅玻璃窗观察病人

4. 在适当情况下,病人必须使用生殖腺防护屏蔽,而射线範围必须调校至足以作出临床诊断的最小面积

5. 如须持着底片或扶持病人,尽可能以机械装置代劳

6. X-射线室内倘有另一病人正在接受放射摄影,任何其他病人一律不应在该X-射线室内等候或更衣

7. 凡被要求在进行照射期间协助病人或持着底片的人士均必须:

(i) 穿上防护裙板及手套,站在一旁并远离X-射线管,以免受到射线束直接照射

(ii) 于所提供的记事册内记录其姓名、照射日期、照射次数及所採用的放射技术 41

B2 本地X-射线室规则-放射摄影及X-射线透视检查法

1. 进行照射前关上X-射线室房门

2. 切勿将X-射线束射向房间窗户或射向控制台或暗室墙

3. 进行放射摄影或X-射线透视检查法期间,所有人员必须站于防护间隔后,可透过含铅玻璃窗观察病人,或穿上防护裙板,如无特别需要,尽量与病人保持适当距离。为病人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期间,必须穿戴防护手套

4. 常见的X-射线透视检查中,以100千伏计电流不得超出4mA。如使用影像增强器,以100千伏计电流不得超出1mA。检查时间及射线範围应控制于足以作出临床诊断的最低水平

5. 在适当情况下,病人必须使用生殖腺防护屏蔽

6. 如须持着底片或扶持病人,尽可能以机械装置代劳

7. X-射线室内倘有另一病人正在接受放射摄影,任何其他病人一律不应在该X-射线室内等候或更衣

8. 凡被要求在进行照射期间协助病人或持着底片的人士均必须:

(i) 穿上防护裙板及手套,站在一旁并远离X-射线管,以免受到射线束直接照射

(ii) 于所提供的记事册内记录其姓名、照射日期、照射次数及所採用的放射技术

B3 本地病房流动放射摄影规则

1. 除接受放射摄影的病人外,X-射线束不得直接辐照向任何人士

2. 进行放射摄影照射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尽可能远离病人(最少距离2米)及穿上防护裙板

3. 在适当情况下,病人必须使用生殖腺防护屏蔽,并应以膜片或合适的直角锥体限制X-射线束範围,好让病人所受到辐照不会多于诊断所需剂量

4. 凡被要求在进行照射期间协助病人或持着底片的人士均必须:

(i) 穿上防护裙板及手套,站在一旁并远离X-射线管,以免受到射线束直接照射

(ii) 于所提供的记事册内记录其姓名、照射日期、编号及所採用的放射技术 辐射健康系列

摘自 香港政府卫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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