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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将在全国推行

发表时间:2012-12-14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今年5月开始在天津、黑龙江、江苏和广东四省市工矿商贸企业开展的职业卫生统计试点工作成效初显,下一步安全监管总局将筹备部署,适时在全国全面试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的通报,截至今年10月,4个试点地区共有298家工矿商贸企业上报了职业卫生基础数据,涉及15个行业,统计数据包含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病发病情况等15个类别。298家企业中有67169人接触粉尘、噪声、高温、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5.81%。

通报指出,试点工作充分检验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信息统计分析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与实用性。专家分析认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可以适时在全国全面试行。

安全监管总局通报指出,各试点地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推进情况整体良好。但是,试点地区职业卫生形势严峻,工矿商贸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部分行业企业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较高。

与此同时,部分企业负责人不注重职业卫生工作,投入严重不足,工艺装备落后,不重视职业病危害,不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配备防护设备,不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等。另外,很多劳动者职业卫生和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不高,不能主动维护自身职业健康体检、个体防护等权益。因此,开展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难度较大。

安全监管总局提出,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试行稿)》,适时在全国全面试行。

通报还指出,要加强对各项职业卫生统计指标使用情况及效果的研究,细化指标释义及相关统计方法的说明,精简和完善指标体系,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频率和覆盖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卫生统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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