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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超换肺重生 谁来给职业病维权制度“换肺”

发表时间:2013-07-12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因“开胸验肺”而一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河南省新密市尘肺病农民张海超,近日病情加重进行了肺移植手术。据医生介绍,手术后张海超的肺功能得到极大的改善。张海超手术后向媒体坦言自己获得的真实赔偿金为120万元,他表示公布金额是希望给尘肺病人维权时一些依据。

据中新网报道,张海超在手术后坦称,当年自己获得的赔偿不是61.5万元,而是120万元。为了避免当时其他病友以自己的高额赔偿为标准,同时配合当地赔偿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等种种当时不便于说的原因,自己不得不隐瞒真相。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9年,张海超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后者赔偿120万,但张海超不能起诉隐瞒其体检结果的新密市防疫站,和曾误诊他的郑州市职防所,还不能对外公布真实的赔偿数额。

事后数月,张海超与第一批赔偿的工友们沟通得知,大家签的其实都是隐瞒了真实赔偿金额的“阴阳合同”。“因为我和工友配合他们隐瞒真实赔偿数额,确实降低了单位的经济付出和领导的工作难度,后者大多拿到十几万二十几万的赔偿金。”

张海超同时认为,“虽然这几年配合官员及单位,隐瞒高额封口真相,但从未做出任何损人利己的事,并且也从未接受过社会任何好心捐款。”

郑州市官方数名知情官员,证实了张海超所述。新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绍光表示,处理张海超事件的各部门领导,4年来大面积调整,目前都联系不到,无法查证此事。振东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现名)办公室则拒绝回应张海超说法,称领导也都联系不到。

张海超说,“这次公布真实的赔偿,是希望给尘肺病人维权时一些依据,让每一位尘肺病人多一些重生的机会,也让他们的家庭生活多一点点保障。”

然而120万元的赔偿款,对一个健康的人来说是一笔巨款,但对像张海超这样的家庭来说却未必足够。张海超生于1981年,目前父母都有重病,女儿只有7岁,与妻子已离婚。

医疗费、供养女儿上学和年迈父母生活、捐给基金、垫资维权等,已经花了40多万元,加上这次手术治疗的40多万元,大概有90万元,之前的赔偿款还会剩余30万元。他说,手术后服用排异药每年需要约6万元,另外,还得复查,这些钱能够维持3年。

尽管如此,如果术后身体允许,张海超还会一如既往地继续为尘肺病群体呐喊维权。

开胸验肺后,病情加重不得不换肺

据江苏《扬子晚报》,2004年6月,张海超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与粉尘接触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预防措施。工作3年多后,他被北京等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加上企业拒开证明,他无法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而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竟诊断其为“肺结核”。

2009年6月他跑到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不顾医生劝阻,以“开胸验肺”悲壮之举为自己证明,轰动全国。社会的关注助推了他的维权进程。

2009年9月16日,张海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据前述中新网报道,张海超说,2009年以来,自己的肺功能逐年恶化,出现了尘肺并发症。2012年,病情加重,稍活动即气喘明显。今年年初,病情再次加重。4月13日,为了准备肺移植手术,他在姐姐陪护下,赶到江苏无锡,在无锡市人民医院附近租房,进行术前评估、吸氧治疗等,等待移植供体。6月28日,他顺利进行了肺移植。

据《扬子晚报》报道,无锡市人民医院肺移植科主任、肺移植专家陈静瑜教授介绍,张海超术后恢复得不错,肺功能得到极大改善,移植术后的第6天就从重症监护病房转入普通病房,目前也不需要吸氧。

陈静瑜介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张海超在医院度过康复期后,大约还有两个星期就可出院。据她介绍,从2002年以来,医院已经成功完成200多例,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肺移植后的病人存活十年的超过50%。

职业病第一大户尘肺病人:维权艰难 谁来给职业病维权制度“换肺”

张海超如今已成为全国尘肺职业病患者维权代表人物。2010年6月张海超帮四川一名尘肺病患者维权拿到14.6万元赔偿后,他决定帮助更多尘肺病患者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他的手机号码在网上公布,立即成了一部热线电话,全国各地的尘肺患者都会给他打电话。

他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已经为100多名农民工朋友维权,但是成功率只有5%。分析其原因,很多农民工没签订劳动合同,在维权时没有证据。

据原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防护基本知识,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机械制造、冶炼、建筑材料、筑路业、水电业等。

《北京晚报》报道称,患上尘肺病的农民工要获得企业的赔偿,必须被鉴定为工伤,而鉴定工伤的前提,是必须进行职业病鉴定。

可是,职业病鉴定要有三个条件:必须要有用工合同,农民工有此合同者寥寥无几;必须有粉尘接触史证明,而一般企业不给农民工出具这个证明;职业病鉴定必须要由用工企业申请,可没有企业愿意背这个包袱。

于是,中国农民工患尘肺病的问题便呈现出非常突出的特点:数量巨大、隐匿村庄、集中暴发、贫病交加、维权困难、死亡威胁。更为严峻的是,新的尘肺病农民还在以每年一到两万人的速度剧增。

而原卫生部2013年公开消息称,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79849例,其中尘肺病702942例。

更可怕的是,尘肺病的致死率高达22%。

据致力于救助尘肺病人的媒体人王克勤介绍,尘肺病共分为一、二、三期,分别对应的是肺部纤维化程度占肺部的1/5、2/5和3/5。发病周期,短则三五年,长则是15年到20年。

对尘肺病三期的重症患者而言,他的每一次呼吸就相当于我们长跑剧烈运动之后的呼吸。晚上比白天难,冬天比其他的日子难,感冒了比其他的日子难上加难,每感冒一次就要过一次鬼门关,感冒后还能活下去就已经不容易了。

“我经常接到一些尘肺病人感冒之后打来电话说,大哥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几天,我能不能活下去了。”

而据人民政协网援引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说,“有些人带着一身病痛被企业辞退回到家乡,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为什么得病。”

施杰建议,对涉及接尘工种的企业劳动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和整改,对企业劳动安全设施不达标或粉尘浓度超标的企业予以整改;经治理仍然无法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应予以强制性关闭。

对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查,对违法用工企业进行严惩。同时,建立追责机制,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应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劳动监察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在尘肺病防治中应起到关键性作用,建立对行政主管部门的追责机制才能尽可能从源头上控制尘肺病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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