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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发表时间:2016-02-24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加大治理力度,推动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关闭退出。

通知指出,要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落实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职业病防治协调推进机制,推动政府及各部门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统计分析制度,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全面摸清掌握辖区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人数及其行业分布等基础数据,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通知要求,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和工作场所、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通知提出,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凡未依法进行备案、审核、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要组织开展以防治矽肺、石棉肺等尘肺病为重点的粉尘危害,以防治严重职业中毒为重点的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危害和以防范铅、镉等重金属危害的重点治理工程,深化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制品、矿山开采、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皮革制鞋、陶瓷制造、船舶制造和金属制品以及涉爆粉尘等行业(领域)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督导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重点车间、工艺、工种和岗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改善作业条件。

 

根据该通知,我市将突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健全监管执法机制,配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致使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者罹患职业病或者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性质恶劣、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将建立违法违规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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