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讯中心

广州市八项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发表时间:2015-10-09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督查组近期在我市督导指出的整改问题,做好下一步全市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扎实推进职业卫生“五项行动”,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和企业自我管理能力,根据9月17日市安全监管局召开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情况座谈会的决定,特提出下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措施如下:

一、抓培训教育促进落实“五项行动”。

我市正在推进的职业卫生“五项行动”是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企业自我管理能力的总抓手。抓“五项行动”,培训教育先行。请各区一是尽快组织开展各自的“千人计划”培训;二是尚未召开职业卫生2015年评估工作动员会的,应尽快组织安排,全面启动评估培训工作;三是请一周内抓紧上报五项行动确定的镇街400名专管队员名单,并尽快分片区组织开班。(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0日前,各区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市局职业安全健康处指导,市职业病防治院提供技术支撑。)

二、打造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样板企业。

按照“强基固本、树立标杆”的工作思路,由各区包括广州开发区在箱包制鞋、船舶修造、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灯具制造、机械五金、印刷包装等全市15个职业卫生重点行业中,选取6家企业(国有、民营、外资各2家,且兼有大中小三种类型企业),借助市职业病防治院的技术力量,着力从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建设、现场防控、劳动者健康监护等三方面,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区、甚至全市各类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树立标杆。各区企业名单请10月15日前报市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完成时限:2015年11月18日前,各区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市局职业安全健康处指导,市职业病防治院提供技术支撑。)

三、建立“查安全生产必须查职业卫生”的执法机制。

职业卫生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及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工作要求,全市确立“查安全生产必须查职业卫生”的执法工作新机制。一是把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工作列入各区局执法监察分局的重要日程,进一步确定今年职业卫生执法的工作方向、内容和步骤;二是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内容和完成情况,纳入今年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考评的重点;三是确立近期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要点。实施对新发职业病用人单位的责任倒查。凡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和《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立案处罚,绝不姑息;结合职业卫生定期检测和评价工作,严查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和安全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未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或者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抓紧实施职业卫生“双罚”制,对违反《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双罚。(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各区安全监管局具体落实,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完善执法检查考评标准,市局职业安全健康处指导。)

四、抓紧制定严防噪声聋与职业性化学中毒两类的职业卫生管理指引。

针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我市生产性企业工作场所噪声聋及职业性化学中毒等类型的职业危害事故多发高发的现状,有必要起草制定一套防噪声聋与防职业性化学中毒两类的职业卫生管理(操作)指引,重点明确耳塞(耳帽)、防毒口罩(面具)的选型、适用及佩戴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切实指导帮助企业个体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噪声聋及职业性化学中毒等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0日前,由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制定,各区安全监管局贯彻落实,市局职业安全健康处指导。)

五、尽快研究制定我市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清单。

结合我市近几年职业卫生的执法情况,借鉴职业卫生三同时竣工验收检查表的经验,依托国家最新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章《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可供各区及其镇街执法队伍使用的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清单,全面、系统地规范职业卫生的检查内容、隐患表述、特征判断和处罚依据等事项,采用清单式、直观再现式的方法,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解决“能看会管”的问题。(完成时限:2015年11月18日前,市局职业安全健康处具体负责,市职业病防治院协助。)

六、抓紧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再核查工作。

下半年,我市各区要结合职业卫生季度评价工作、企业职业卫生基础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再摸底排查,对于已“关停并转搬”的申报企业要及时剔除。同时,要紧扣企业定期检测与评价报告,重点核实申报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申报完善,对接害人员的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少报、瞒报的行为,务必使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成时限:2015年11月30日前,各区安全监管局具体落实,市局职业安全健康处指导。)

七、强化技术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作为连通政府部门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桥梁和纽带,既发挥着向企业宣传国家职业卫生政策法规的作用,也履行着为企业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能。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尤其是国有机构必须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做到“服务一家企业,规范一家企业”,指导帮助企业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确定将把技术机构所服务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纳入对技术机构考核工作的范围,凡技术服务不到位的或者被投诉举报属实的,一律予以查处通报或者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由各技术服务机构具体承担和落实,各区安全监管局指导和监督。)

八、建立市技术支撑热线服务电话和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微信平台。

统一向社会公布市职业病防治院和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的热线服务电话,确保在实施五项行动和年度评估工作过程中全市技术支撑处于“有求必应”的状态。由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建立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微信公众平台,发挥其作为职业卫生行业自律管理的优势,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宣传教育、技术解答等沟通与服务。(完成时限:2015年10月15日前,由市职业病防治院和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分别负责落实,市局职业安全健康处指导。)

我要评论

条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 验证码:

<>
职业卫生网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