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讯中心

【河北安监局】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0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2]号)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省局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一)按规定进行检测评价。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是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系,按照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的整体安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从现在开始起到2015年,在三年时间内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和评价。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工作负责人,指定或设置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工作所用资金,确保按要求完成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评价按相关规定进行。

(二)按检测评价结果严格进行整改。用人单位要针对检测评价结果,按照检测评价机构规定的整改要求和时限,认真分析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状况,完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从工艺技术、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方面进行排查,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逐步替代检测不达标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受行业技术水平所限,一时难以治理达标的,要按照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进行管理,在超标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同时持续关注行业先进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不断提高本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

(三)及时上报检测评价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向劳动者公布并及时将检测评价报告上报给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中,市属、市属以上以及冶金、水泥、玻璃、非煤矿山、电力等用人单位须向设区市安全监管局上报,其它用人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管局上报。

二、检测评价机构要严格质量,确保实效

(一)重新部署,加强内部管理。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要召开内部会议,按照本通知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对本轮检测评价的工作程序、报告编制、质量控制、服务要求,特别是对企业整改效果和整改时限以及报告的上报重新进行部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促进知识更新,提高诚信意识,严格报告质量。检测机构要对用人单位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和因素进行全面检测,要严格按照检测规范要求布点采样,做到应检必检,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标准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复检。评价报告应对用人单位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做详细的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要全面,评价依据要严格采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清晰、准确、系统、全面地反映所评价的事项。对不符合项必须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其认真整改,并进行现场复核,整改过程应在评价报告中有所体现,按要求整改后方可出具合格结论的评价报告;对于短期内确实难以整改的,评价机构应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并以用人单位正式文件形式予以明确,附在评价报告中上报,待限期整改完成后,评价机构应进行现场复核出具整改复核报告并按规定上报;职业病危害特别严重的,应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及时提请安监局责令用人单位停产停业。

(二)服务大局,确保实效。各检测评价机构要服从安全监管部门的总体部署和调度安排,按照时间规划,推进检测评价工作。要确保检测评价工作的实效,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对机构利字当头,不负责任,报告与实际差距大,起不到应有作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 安监部门要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一)广泛动员,摸清底数,制定规划。各设区市安监部门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转达到辖区内县级安监局、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广泛动员。要尽快理清本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底数,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带动其他行业,深入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力争在3 年的时间内完成首轮检测评价工作。要依据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实施分级上报和分级监管,并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严重”后“一般”的原则,制定三年检测评价规划。规划要具体到用人单位名称、实施监测评价的截止时限(以报告报送时间为准)和上报回执的相关要求。工作量的分配上第一年不低于总量的20%,第二年不低于总量的35%。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将本辖区各县级规划和市本级规划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至省局。

(二) 加强督导,严格管理,动态抽查。一是要加强对工作进度的督导和调度。要以这一轮检测评价工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要加强督导,运用下发文件、发放明白卡、现场检查等手段,敦促用人单位按规划要求配合检测评价机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要实施“上报回执”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上报的检测评价报告,在接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报告回执》。安监部门存档的检测评价报告是电子版的,必须是pdf格式。三是要实施检查抽查制度。设区市和县级安监局要对本级实施检测评价的用人单位安排抽查计划,抽查率每年不低于25%,对未进行检测评价的用人单位要扩大检查范围,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重复,要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实现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的全覆盖;设区市级安监局对县级安监局负责的用人单位抽查率每年不低于1%,省安监局对省属及以上用人单位抽查率每年不低于10%,对其他用人单位的抽查率每年不低于1‰。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划实施检测评价,是否按规定取得回执,检测评价内容是否与企业实际相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等。

(三)严格执法,严肃处罚,分类处理。为确保这次检测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专项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检测评价存档、上报、公布的,按《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进行处罚;对检测评价机构违法违规的,按《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暂停业务直至吊销资质等处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检测评价工作的完成率和抽检合格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表
用人单位  
检查地点  
检查内容
职能机构设置 有□ 无□
管理人员配备 专职____人 兼职____人
主要负责人培训 已培训□ 未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已培训□ 未培训□
从业人员培训 开展□ 未开展□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有□ 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项) 有□ 不健全□
执行良好□ 执行较差□
平面布局 分区、隔离符合要求□ 分区、隔离不符合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 正常运行效果良好 效果一般 未设置
防尘      
防毒      
防噪声与振动      
防暑降温      
防潮防寒、防辐射等      
辅助用室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告知与警示标识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个体防护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应急设施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现状评价 开展□ 未开展□
定期检测 开展□ 未开展□
日常监测 开展□ 未开展□
健康监护   开展□ 未开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已申报□ 未申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落实□ 未落实□
应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 已取得□ 未取得□
         
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1、  
2、  
3、  
4、  
5、  
注:检查时要注意评价报告与实际的符合性。 检查人: 日期:

 

我要评论

条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 验证码:

<>
职业卫生网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