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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督查山西《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发表时间:2016-08-11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近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副局长段冬梅带领有关专家一行6人,深入太原、晋中两市,对我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梁明虎,晋中市副市长辛琰等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赴太原、晋中两市及其榆次区、太谷县,召开了6次座谈会,实地抽查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等机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反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我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行了全面督查。

反馈会上,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认为我省有关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建章立制,服务网络健全,机构执业规范,内部管理完善,监管工作有力。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着重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提升从业单位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要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完善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建设;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单位职业病防范意识和从业人员个体防护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希望我省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落实整改,强化综合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能力,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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