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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6年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情况

发表时间:2017-03-02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鄂安监发[2017]1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2016年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围绕国家总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根据各地上报的2016年下半年工作数据统计,结合上半年工作情况,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定期评价和通报的通知》(鄂安监函[2015]55号)要求,对各地全年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了半年和全年工作排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主要成绩

根据统计情况,各项主要工作指标与上半年相比提升比较明显。全省监管人员总数达到274人,增加49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更加扎实,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达到6287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848份,立案数量达到21个,分别增长11.9%、68.5%和40.8%。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开展职业病危害的现状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定期检测的数量分别达到595家、339家和4119家,增长幅度为59.5%、13.8%和6.6%;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达到15916家,比上半年超出一倍多(140%),体检人数也增加了近2.8万人,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6年9月至11月,省局结合职业病防治评估现场审查工作,组织专班对各地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核实,发现相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 统计标准掌握不准,真实性、准确性有待提高。省局文件对监管人员的统计方法和规则已作出明确说明,仍有部分地区反复将分管局领导纳入监管人员统计上报,兼职和专职人员也未加以区分,造成统计人数虚高。

(二) 佐证资料不够齐全,数据缺乏可溯源性。有些地区工作台帐建立不系统,档案管理比较混乱,不能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料佐证工作情况,如执法文书的种类和数量与上报执法监督情况不一致,不能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检测报告清单或副本等;有些从卫生计生等其他部门或本单位其他科室收集的数据都是电话或口头告知,没有纸质痕迹留存,随意性较大。

(三) 下情掌握不清楚,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不强。部分市(州)对所辖县市区的监管工作情况了解的不准确、不具体,对下缺乏有效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有些县市区工作长期严重滞后,县市区报来的数据真实性、可溯源性也存在一定问题,导致市级汇总统计数据进一步失真。

三、 下步工作要求

(一)对照先进地区,查找工作差距。各地要结合情况通报,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于排名靠后特别是工作推进滞缓的项目,要深入查找原因,学习先进地区做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计划,明确下阶段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力争迎头赶上。

(二)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核查督办。各地要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把握统计标准,努力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溯源性,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工作台帐,加强对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多渠道对数据报送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做到统计有依据,数据有出处。

(三)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争先进位。根据局领导要求,从2016年起,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应充分体现日常工作绩效情况,根据监管工作定期评价和职业病防治评估结果以及承担相关工作任务情况,对各地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酌情予以不同程度的加分(具体加分情况见附件4)。今后将继续探索实施考核奖励加分制度,对工作表现突出、承担任务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给予更多政策性支持和倾斜。

附件:相关附件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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