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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17-11-08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切实提高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水平,省安监局于2017年7—8月,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机构自查、市级检查和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人员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资质管理合规情况、技术服务能力情况和技术服务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绥化6个市安监局对26家技术服务机构(其中:甲级1家、乙级22家、丙级3家)进行了专项检查,省局对9家机构进行抽查。

总体看,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较为重视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有成效。大多数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注重基础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培训教育、改进质量控制措施,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技术服务业绩明显增长,为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管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但是,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机构资质条件、资质管理不够规范、技术服务能力和技术服务规范性不够强,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青黄不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83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资质维护不到位问题8项。黑龙江光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公司、大庆宝圆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存在资质运行过程中对技术人员数量和授权服务行业专业资格支撑维护工作不到位问题,部分专业无技术人员支撑。大庆宝圆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大庆恒键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人员劳动合同过期,人员技术档案管理不规范。

(二)评价项目未在网站公示问题4项。黑龙江光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公司、哈尔滨润鑫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等机构未对所完成的评价项目进行网上公示。

(三)实验室管理不规范问题6项。黑龙江光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公司计量认证资质过期,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记录不完善;试剂库潮湿、物品杂乱;个别试剂过期;烘干炉同天平未隔离共用同一房间;个别化学试剂标签破损;部分仪器没有使用仪器状态标识;部分仪器使用前后没有校准记录。

(四)影像资料存档不完整问题4项。大庆恒键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大庆博智泽远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影像资料档案中未保存现场采样拍照记录。

(五)质量体系管理工作不完善问题2项。绥化市北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进行内审,无内审记录。质量体系内文件未及时更新。

(六)项目档案不规范问题163项。

1.技术服务不够规范问题80项。机构普遍存在报告书档案缺少相关人员签字问题。黑龙江美信职业卫生环境评价检测公司、黑龙江谱华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等部分机构存在内部审核程序简化只有一级审核、采样记录仅有一人、样品编号非唯一性;黑龙江省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黑龙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分机构存在评价方案流于形式,工作进度安排与实际工作不符;哈尔滨绿怡工程评价与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现场调查表设计不科学,多种版本并存,采用非受控表格记录。

2.技术服务能力不足问题45项。大庆宝圆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全或识别错误的问题;哈尔滨润鑫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中对防护设施调查、检测和评价存在缺陷;黑龙江省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未对个体防护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3.项目溯源性差问题32项。黑龙江谱华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等机构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原辅材料、接害方式、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关键信息量不足或不一致;哈尔滨润鑫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等机构检测结果计算不准确、检测原始记录不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把强化机构监管、推动机构发展、提升机构能力、壮大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作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把机构监管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机构资质认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二)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各技术服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要对照通报认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查找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纠正预防措施,确定整改节点,明确相关责任人,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技术服务机构要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并抄送省安全监管局。

(三)做好换证延续准备工作。2017年底,大多数机构资质将陆续到期,省局将根据机构申请先后顺序开展换证延续工作,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做好换证准备工作。

请将本通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技术服务机构,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黑安监〔2017〕109号附件.xls   [下载]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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