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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前期诊断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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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前期诊断,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郑尚元日前表示,职业病诊断后,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应根据其病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因不同的伤残等级请求赔偿的基础不同。

郑尚元解释说,鉴定为1—4级工伤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大部分待遇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主张;5—6级的,部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而伤残较轻的职业病患者,也就是7—10级的,大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劳动者诊断为职业病,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享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健康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防治主要确立了以下几项制度:前期预防制度,包括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等;劳动过程职业病防护与管理制度,包括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即用人单位采取的各项措施),职业病警示制度、监测制度、劳动者知情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紧急救援制度、工会监督制度等;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包括职业病诊断和康复制度等;职业病监督检查制度,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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