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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盲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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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函〔2014〕115号),为做好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盲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单位

全省具有评价资质且已开展评价工作的27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乙级和丙级)。

二、委托承办单位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三、评审方式

9月3日省安监局在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各机构报送2013年元月份至今年8月底以来工作情况。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工作信息报表,从2014年1月1日-8月31日期间开展的评价业务(预评、控评、现状评价)中抽取2份评价报告作为该机构的参评报告。报告已完成但尚未拿到安监部门审查或备案批复的报告也可参评。

抽取原则:抽取的报告优先选择1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1份预评价报告;无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可抽取现状评价报告代替(不扣分);无预评价报告的机构抽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现状评价报告代替(扣分);既无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又无现状评价报告的机构则抽取2份预评价报告(扣分);同一类别做有多份报告的则随机抽取其中的1份。各机构抽取的参评报告清单见附件1。

抽取的报告均需隐去“服务机构名称”、“专家意见”、“签字页”等含有机构信息的字样,由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组织职业卫生专家(为确保公平公正,专家名单暂不公布)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2)以“盲评”的方式进行评审。控制效果评价、预评价报告评审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分别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并参考国家总局报告盲评评分标准编制而成。现状评价报告评审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依据《湖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编制而成。

四、评审过程

此次活动共抽取参评报告控制效果评价16份,现状评价10份,预评价26份,评审分2轮进行。

第1轮:控制效果评价及现状评价报告评审,共评审报告26份,由12位专家评审。分4个小组进行,每组3位专家,评阅报告6-7份。

第2轮:预评价报告评审,共评审报告24份,由12位专家评审。分4个小组进行,每组3位专家,评阅报告6-7份。

每轮评审中,专家对其所在小组的每一份报告都要评阅。评审时实行专家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不参与其所供职单位报告的评审。

五、计分规则

每份报告评分满分100分,2份报告的得分之和即为报告总得分。每份报告的实际得分为小组3位专家评审分数的平均值。报告总得分按百分制折算(×0.5)后即为机构参加报告盲评活动的最终得分。

1.参评报告为1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1份预评价报告,或为1份现状评价报告及1份预评价报告,机构的报告总得分为2份报告分数之和;

2.由于机构评价业务开展不全面,未开展预评价或未开展控效评价(现状评价)的,抽取的参评报告为2份预评价报告,或1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加1份现状评价报告,则报告总得分需在2份报告分数之和的基础上单独扣除20分。

3.由于机构开展业务数量少,今年以来只做了1份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现状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可参评的,机构报告总得分即为单篇报告得分(无累计)。

4.机构有评价资质但未开展评价业务的机构本项活动计做0分。

六、时间安排

本次评审活动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分3个阶段完成。

第1阶段:资料报送阶段 (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

1.各机将本单位参评报告隐去 “服务机构名称”、“专家意见”、“签字页”等含有本单位相关信息的内容后,以电子版(word文本)的形式发送至信箱wzfywk@163.com,同时刻录光盘1份。

2.复印参评报告的报批文本,包括封面、机构资质影印件、签字页、目录、报告正文、资料性附件、立项批文(现状评价除外)、专家评审表、报告修改说明、专家复核表等内容。

3.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报告还需复印该报告的现场检测原始记录单、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单、实验室检测报告、结果处理单等资料。

4.各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连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于2014年11月25日17时之前直接送交或快递至: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18号(邮编:430015)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医务科

联系人:刘安生 15827105825 滕玉红18627027331

电话/传真:027-85787729

第2阶段:报告评审阶段(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7日)

1.第1轮评审: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报告评审。11日26日将评审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各评审专家,专家审阅评分,并填写评审意见;12月1日集中专家汇报评审意见。

2.第2轮评审:预评价报告评审。12月2日将评审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各评审专家,专家审阅评分,并填写评审意见;12月7日集中专家汇报评审意见。

第3阶段:结果汇总阶段(2014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

1.按照计分规则对机构本项活动的最终得分进行计算汇总。

2.将得分情况上报省安监局确认。

3.评选出部分格式规范、质量水平较高的报告作为“优秀报告”,对参选报告的专家点评意见,以适当方式向机构反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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