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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安全值班制度

发表时间:2014-05-26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为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对施工生产安全的工作责任心,现对生产安全值班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值班人员

1.各分公司安全值班领导人员由各自的安委会确定,名单报总公司安全部备案。

2.各分公司安全值班人员,原则上是每月一人,轮流进行。

二、安全值班人员的职权

1.各分公司安全值班领导主要是协助主管安全领导的工作。在值班期间,行使同级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权和主管安全领导者一并对当月的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负领导组织责任。

2.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集中精力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施工、教育等业务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规程和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省、市、县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检查本单位的施工生产安全情况,奖优罚劣,及时纠正违章,改进安全设施,使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不断提高。

3.安全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上级安全值班领导报告。

三、交接班

1.安全值班交接手续,一般应召开会议布置履行交接程序和手续。交接会的时间安排每月末或月初第一天。

2.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主要是记录值班期间所做的安全工作内容和结果;在交接会前要做好准备,以便将值班时已解决的问题和要继续解决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3.交接班会的主要内容是上一月安全值班领导向下一月值班领导交接和上一级安全值班领导布置下一月安全值班中的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

4.总公司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值班交接例会(例会时间用电话通知)。各分公司的当月值班领导和接班领导应届时到会,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要请假,但应保证一名分公司值班领导到会。要尽量避免由安全业务部门人员代替到会的现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领导值班奖罚制度,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的工作好坏和施工生产安全情况在经济上与安全值班人员挂钩(如工伤事故率情况,各分公司安全检查评分情况等)。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和其他人员的经济挂钩问题,仍按各分公司的现行办法执行。

5.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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