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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病的临床表现诊断治疗以及炭疽病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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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anthrax)是炭胞芽胞杆菌所致的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也是我国 法定职业病之一。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坚持“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加强 了对炭疽的防治研究和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使我国炭疽发病率由20 世纪50年代末的0.576/10万降至90年代初的0.175/10万。总的说来,我国工业型炭疽已较少见,农业型炭疽则仍有地方性流行。

【临床表现】潜伏期1?5天,短至12小时,长至12天不等。可分为五型。

1. 皮肤型最常见,占95%以上。病变多见于面、颈、肩、手和脚等裸露部位 皮肤。其发病过程:起初皮肤出现丘疹或斑疹。次日形成水泡,周围组织水肿(非凹 陷性)。至第3?4日病灶中心出血坏死,周围可见成群小水泡,水肿范围不断扩展。 第5至7日坏死灶形成小溃疡,血性分泌物干固结成黑痂,痂下有肉芽组织形成。黑 痂坏死区直径1?2cm或5?6cm不等。水肿区直径则可达5?20cm。皮肤炭疽最显著的特点是病灶坚实、无明显疼痛、不化脓。大约在水肿消退后1?2周内,黑痂自 行脱落,再经1?2周愈合形成瘢痕。起病1?2日后体温升高,伴有头痛、局部淋巴 结及脾大。少数病例眼睑、颈、大腿等组织较疏松的部位可出现大面积水肿而无黑痂 形成(即恶性水肿型)。患处透明而坚韧,水肿迅速向周围组织扩展,全身毒血症明 显,病情危重,治疗不及时可因循环衰竭而死亡。

2. 肺型吸入炭疽杆菌芽胞所致。多为原发性,也可继发于皮肤炭疽。经2?4 日类感冒先兆表现,但症状缓解后突起寒战、高热、气急、呼吸困难、咳血样痰、胸 痛。体检可见喘鸣、发绀或颈、胸部皮下水肿、肺内散在湿啰音或胸膜炎体征。胸部 X线检查可见纵隔增宽、胸水形成或肺炎改变。

3. 肠型潜伏期12?18天不等。又分急性胃肠炎型和急腹症型。前者表现为剧 烈呕吐、腹痛、水样腹泻。数日内速愈,预后较好。后者起病急骤,持续性呕吐、腹 痛,伴有血水样腹泻和严重的毒血症状。腹部有压痛或呈腹膜炎体征。救治不及时,往往因并发败血症于数日内死亡。

4. 脑膜型大多继发于伴有败血症的各型炭疽,偶可原发。临床表现与其他原 因所致的急性化脓性脑膜炎类似,但脑脊液常呈血性,涂片易找到竹节状大杆菌。

5. 败血型多继发于肺型、肠型。皮肤型较少并发败血症。临床表现为原发型 炭疽症状体征,伴有高热、头痛、出血、呕吐、毒血症、感染性休克或DIC等。

【诊断】主要依据职业接触史、临床表现、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以及病原学和 特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确诊。皮肤型炭疽 因其特有的发病过程和特点,结合职业史及病原学检测一般不难确定。但其他各型炭 疽的诊断,除上述依据外,还必须依赖各项实验室检测结果。其中主要的是从病灶分 泌物、痰液、脑脊液、呕吐物或粪便的涂片中发现典型竹节状革兰阳性大杆菌。必要 时还需用免疫荧光法检测病原菌、细胞培养或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特异性抗原等方 可确诊。依据我国《炭疽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KGB17015-1997),炭疽的诊断可分为疑似炭疽、临床炭疽和确定炭疽。

【防治原则】

1. 隔离治疗,控制传染源原则上炭疽病人从疑似诊断时起,即在诊断地点或 家中就地隔离治疗,避免长距离转移病人。隔离治疗时间应至痂皮脱落或症状消失, 分泌物及排泄物相隔5日培养一次,连续两次阴性为止。从做出疑似炭疽的诊断开始 就应当按照炭疽进行治疗,治疗开始时首先应采取标本,以备确定诊断;同时建立并 保持通畅的静脉进路以备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治疗基本原则是早期抗生素治疗,同 时采取以抗休克、抗DIC为主的疗法。治疗药物首选青霉素G,成人一般剂量为160 万?320万U/d,分2?4次肌内注射或静滴。肺炭疽、败血症型炭疽或脑膜炎型炭 疽病人,剂量增至每日1000万U以上,静脉滴注。不能使用青霉素的病人,或万一 出现耐青霉素菌株,首先考虑采用氯霉素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然后根据抗生素敏感 试验的结果,选取有效抗生素进行治疗。值得注意的是抗生素只能杀死人体组织内的 部分热孢子和细菌,不能消除孢子和细菌在体内产生的大量毒素。毒血症严重者可肌 内注射或静注抗炭疽血清,或静滴氢化可的松。尤其恶性水肿型炭疽静滴氢化可的松 可有效控制局部水肿蔓延扩展。皮肤型炭疽患部可用1 : 2000高锰酸钾液冲洗,涂以无刺激性抗生素软膏,5%磺胺软膏,切忌挤压或切开病灶以免病灶扩散。

2. 确定感染来源,切断传播途径病人被确诊患炭疽后,应尽力确定其感染来 源,并加以适当的处理,以避免继续发生感染。确定感染来源的步骤和方法是:①接 诊疑似炭疽的病人时,须尽可能地询问其发病前的接触史,从而发现可疑的感染来 源;②对可疑的感染来源应采样进行细菌学检验,以确定是否确为炭疽芽胞杆菌污 染。在动物组织标本中,镜检发现炭疽芽胞杆菌或在各种来源的标本中分离培养获得 炭疽芽胞杆菌,可以确定为感染的来源。对已确定的感染来源应做及时处理,切断传 播途径。

(1) 处死或隔离治疗病畜;严禁销售病畜肉、乳品和皮毛。

(2) 炭疽病人和牲畜的排出物宜使用新配制的含氯消毒剂乳液消毒,可使用二倍 量的20%含氯石灰,或6%次氯酸钙(漂粉精)与排出物混合,作用12小时后再行 处理。

(3) 污染物体的坚固表面,如墙面、地面,家具等,可用氯消毒剂,如5%? 10%二氯异氰尿酸钠(优氯净)或氧化剂,如2%过氧乙酸(每平方米表面8mL)喷 雾或擦洗消毒。

(4) 污染毛皮、衣物或纺织品消毒。低价值的污染物品应尽可能焚毁,可耐高压 消毒的可用高压灭菌器灭菌,无法用高压处理的,可装人密闭的塑料袋内,每立方米 加入50g环氧乙烷消毒。

(5) 污染水体消毒。被炭疽芽胞污染的水源应停止使用。常使用氯消毒剂(有效 氯浓度达200mg/L)消毒,经检测不再存在炭疽芽胞杆菌后方可恢复使用。

(6) 病房终末消毒。病人出院或死亡,病房应以甲醛熏蒸处理。紧闭门窗后,按0. 8kg/m3甲醛加热蒸发,次日经通风处理后才能恢复使用。消毒效果必须通过取样进行细菌分离培养确定,连续三次取样,不能检出具有完 整毒力的炭疽芽胞杆菌时,方可认为已消除了炭疸芽胞杆菌的污染。

3.保护易感者。高危人群接种无毒活菌苗。对在污染地区内或其周围活动的所 有牲畜实施免疫接种,每年早春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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