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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监局五大举措部署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

发表时间:2013-07-09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青海省安全监管局五措并举安排部署全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强化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等制度规定,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隐患,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促进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底数,掌握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措施,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作业场所逐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是健全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

四是明确检查范围。以全省存在职业病危害相对严重的石棉开采与石棉制品、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金矿开采、水泥生产、冶金等行业共161家企业为此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范围,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开展职业病危害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作业场所逐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是明确检查重点和内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是否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是否按规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否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生产布局合理;是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是否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18项内容。

目前,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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