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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多举措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发表时间:2014-04-30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4月29日上午,由市安监局等多家组织主办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我市全面启动。本次活动主题为“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时间将从2014年4月25日延续至5月1日。

活动现场,来自100多家企业、各区县安全监管人员,现场免费提供职业健康知识咨询,职业病报告医师曹春燕说,目前常见的职业病90%以上为尘肺病,多出现于矿山开采行业。与此同时,各级安监部门将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情况,深入企业、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职业人群和基层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本次活动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重点对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投入130万元,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量

据沈阳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处长陈国彪介绍,全市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为86470人,所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达79种,加强规范企业职业危害防护已成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面。从2005年起,市安监局开始狠抓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此后加强了职业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职业危害宣传培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创新了工作方法。未来,沈阳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今年将投入130万元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建立执法监督监测室。

建立专业的队伍

2005年7月,沈阳市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为全国安监系统第一个成立专业处室。几年来已经先后投入130多万元购置了微电脑粉尘检测仪、有毒气体检测仪、噪声检测仪等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2010年9个区县安监局成立了独立职业健康监管科,其余6个区县安监局成立了挂牌职业健康监管科,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2013年9月增设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所,与职业卫生监管处合署办公。今年还要投入130万元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建立执法监督监测室。

强化职业危害申报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沈阳市安监局下发《关于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从2005年到2009年,分别实现书面申报、市网申报、国网申报。

从200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突出对制鞋、家具、陶瓷、铸造、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进行整治.五年时间,共对全市1677家制鞋、家具、陶瓷、铸造、化工、机械制造企业累计监督检查5273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634份,经济处罚163家企业,罚款65万元,关闭和取缔企业157家。通过专项整治,一些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治理职业危害。今年,重点将治理木质家具、石棉制品、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电子生产等企业。

加强预报,宣传先行

几年来,市安监局先后举办了20多期培训班,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卫生350多名监管工作人员进行了几次专业知识培训。组织讲师团对区县安监局和乡镇街道所有安全监管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人数达到1200多人。

2011年,市和区县先后举办了15期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培训1000人。2012、2013年,分别培训家具及其他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千余人。

市局通过“三进”(即进工业园区、进村屯、进农民工聚集的地方),深入到铸造、陶瓷、制鞋、家具等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生产企业针对不同的行业(企业)、不同的职业危害进行宣传。

抽检、网格化、挂牌督办

抽检:沈阳市自2009年以来,市政府每年列资50万元,已经连续5年在全市重点行业职业危害监督抽查检测工作。共抽查检测相关企业200家,对70余家工作场所责令整改,且全部整改到位。通过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广大劳动职工的职业健康。

网格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通过划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摸清企业底数,落实监管人员,并通过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监管人员履职的动态管理,从而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体现了预防在先、隐患排查在先、解决问题在先、追究问责在先的原则。职业卫生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安全生产网格化。

目前,全市已经建成区、县(市)级网格15个,乡镇、街道级网格217个,村、社区级网格1734个。这是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也标志着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入网格化、标准化、信息化格局。

挂牌督办:在专项治理和职业病危害大检查工作中,要求全市各地区、各单位深入排查各类职业病危害隐患,摸清隐患情况,对隐患做到随时排查、随时消除。

对其中未能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隐患,予以挂牌督办,明确具体的责任地区、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没能按期整改完毕的,采取关停等措施。同时,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反复确认,明确是否真正消除掉。

全市制鞋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3月11日起,市安监局对铁西、和平、于洪、东陵(浑南)四个区的9家制鞋厂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劳动者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等。并对部分制鞋厂进行抽查检测了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甲醛等物质。

检查中发现制鞋企业大多进行了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但职业健康管理资料不健全不规范;制鞋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胶粘剂存在有机溶剂职业危害因素,部分企业无法提供胶粘剂组分、MSDS资料;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未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防毒口罩)或使用的纱布口罩、无纺布口罩起不到防毒作用;粘帮、扣底刷胶岗位未设置通风设施或通风设施未正常开启;企业未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能如实将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以警示方式告知劳动者;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等诸多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督导各区、县安监局督促制鞋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验收。对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和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提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关闭。

沈阳立法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

2014年4月29日上午,记者在宣传活动现场,对市安监局副局长庆会利进行了专访。

记者:沈阳职业病防治现状如何?

庆会利:近年来,沈阳市职业病危害呈现量大、点多、面广的特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多达3500多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有8.6万多人,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有76种之多,涉及机械、冶金、医药、化工、建材、轻工、电力、纺织等众多行业,且大部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生产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职业病危害暴露强、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同时加强职业卫生方面的立法,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保障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记者:《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庆会利:《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增设一些具体规定,在解决一些难点问题有所突破和创新,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1、监管机构建设的突破。《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区、县(市)安监部门应有与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以立法的形式解决了监管机构建设问题。

2、资金经费方面的突破。《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给予经费保障,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解决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经费问题。

3、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用人单位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实施监督性抽查、创建抽查检测制度的做法是全国首创,创建信用体系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控预警和工作年报告制度等监管方式也写入《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4、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突破。《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保障劳动者知情权等,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的立法宗旨。

记者:安监部门如何履行《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庆会利:为贯彻落实《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市安监局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职业卫生宣传和培训,分别针对安监系统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普通劳动者分层次培训,全面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水平;二是加快职业卫生监管责任划转;三是强化职业卫生源头管理;四是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到2015年,化工、建材、陶瓷等行业要达到《职业病防治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五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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