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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展2017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季度评价

发表时间:2017-02-24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0号)精神,把握我省职业健康发展态势,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省局决定2017年继续推行职业健康监管季度评价通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推行职业健康监管季度评价制度,有效推动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大力促进各地市交流经验、查缺补漏、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全省监管工作水平,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二、评价内容和指标

2017年职业健康监管评价的内容包括5大项目共15项指标(见附件1),具体如下:

(一)行政监督执法

1.立案处罚数(宗):统计本季度辖区内各级监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行政立案处罚宗数。

2.经济处罚(万元):统计本季度辖区内各级监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及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的金额总数。

3.停产整顿用人单位数(家):统计本季度辖区各级监管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停业停产整顿的总数。

4.提请关闭用人单位数(家):统计本季度辖区各级监管部门因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健康违法行为而依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用人单位总数。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覆盖率(%):统计辖区累计完成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占工业法人单位数的比例。

2.新增申报用人单位总数(家):统计辖区本季度新增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用人单位总数。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现状评价

1.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项目数(项):统计本季度辖区内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

2.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立案处罚数(宗):统计本季度辖区内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违法违规行为行政立案处罚宗数。

3.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数(项):统计本季度辖区内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数量。

(四)职业健康监护

1.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统计本年度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累计人数。

2.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数(家):统计本年度辖区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累计数量。

(五)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情况

以机械行业的电子制造、金属制品、电镀、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船舶制造、汽车制造;轻工行业的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家具制造、蓄电池制造、宝石加工、箱包制造、制鞋、印刷;建材行业的水泥生产、陶瓷生产、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耐火材料制造、玻璃制造等21类重点行业用人单位情况为底数,计算以下4个指标情况: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统计本年度辖区内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中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所占比例。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统计本年度辖区内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中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用人单位所占比例。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统计本年度辖区内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中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数量占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总数的比例。

4.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统计本年度辖区内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中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所占的比例。

三、评价方法

每季度15个指标依次分为优秀(前8名)、良好(第9至第16名)、一般(第17至第22名)三个等次,各地区季度评价综合情况按照各项评价指标等次乘以对应权重系数(见附件1)计算加权总分。全省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按评价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辖区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名单(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省局监管四处,并于每季度前10日内将上一季度统计报表(附件3-8)上报省局。

同时,各地停产整顿和提请关闭企业请如实填报附件7,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现状评价情况请如实填报附件8,未附有关清单的不纳入评价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监管评价通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加以落实。省安全监管局将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对全省上季度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较好的地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地市给予通报批评。次年第一季度,将对全省全年职业健康监管评价的情况进行综合通报。

(二)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各地要结合全省职业健康监管评价通报情况,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既要总结成绩,更要寻找差距。对于排名较后的项目,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跟进或赶超先进。

(三)如实报送,强化核查。各地要认真、主动收集相关数据,按时报送有关数据报表。要加强摸底排查,及时更新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名单、基本情况等信息并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要确保所报数据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省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市报送的数据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对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在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扣分。

附件:1.2017年职业健康监管评价项目.doc

      2.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名单.doc

      3.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情况统计表doc

          4.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

和现状评价完成情况汇总表.doc

      5.职业健康监护情况.doc

      6.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情况.doc

      7.停产整顿和提请关闭用人单位名单.doc

      8.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现状评价清单.doc

       9.电子制造等21个行业领域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工作参考).doc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2日

   (联系人:苏文进,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3135491,邮箱:gdzya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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