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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者享七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文章栏目:职业病维权 来源:职业病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近一段时间,一些市民咨询劳动者在职业卫生保护方面享有哪些权益。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示,劳动者在职业卫生保护方面享受七项权利。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介绍,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在职业卫生保护方面享受以下七项权利:一、享受教育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二、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以及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护措施;四、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享受参与决策权,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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