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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评估规划工作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14-02-28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内安委办发〔2014〕21号)

各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综合能力,自治区安委会决定2014年上半年开展全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和规划工作。为了准确掌握有关资料,做好评估和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在全区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各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园区基本情况;

(二)各盟市、旗县(市、区)、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业的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和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三)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公安消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特勤队(站)基本情况、建设现状及建设需求;

(四)各盟市、旗县(市、区)、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应急响应机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情况;

(五)各盟市、旗县(市、区)、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情况、面临的主要风险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避险设施建设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应对处置情况以及“十二五”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规划。

二、调查方式

(一)资料调查。3月份以调查报告和调查表的方式进行。需要各盟市、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对本地区或本部门(行业、系统)的各项调查内容认真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并如实提供调查报告和附表资料,以文件和电子版方式上报。

(二)实地调研。3月份组成调研组,到各盟市、有关部门及确定的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救援队伍进行实地调研,面对面地了解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相关工作情况。需要各单位按照调查资料清单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在实地调研时向调研组提供。

三、调查分工及上报、提供的资料

为使专项调查工作覆盖各盟市、旗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业及应急队伍,确保调查统计结果完整准确,请各单位按如下分工组织调查、登记、统计工作,并上报、提供相关资料:

(一)各盟市安监局

1.按附件2所列清单提供资料;

2.按附件3要求,编报调查报告、填报7个调查表(附表3-1至附表3-7)。

3.有专职非煤矿山救护队的盟市,按附件4所列清单,提供各专职非煤矿山救护队的资料;

4.有专职非煤矿山救护队的盟市,按附件5要求,调查上报各专职非煤矿山救护队的调查报告和7个调查表(附表5-1至附表5-7)。

(二)内蒙古煤监局

1.按附件1所列清单提供资料;

2.按附件4所列清单,提供各专职煤矿救护队的资料;

3.按附件5要求,调查上报各专职煤矿救护队的调查报告和7个调查表(附表5-1至附表5-7)。

(三)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1.按附件1所列清单提供资料;

2.调查填报1个调查表(附表1-1)。

(四)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1.按附件1所列清单提供资料;

2.按附件6所列清单,提供各专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的资料;

3.按附件7要求,调查上报各专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的调查报告和7个调查表(附表7-1至附表7-7)。

(五)自治区安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调查工作,汇总、审核、分析调查情况,组织完成全区安全生产(矿山、危化)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能力评估和规划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加强应急资源的调查与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和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此次专项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严、要求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调查任务。

(一)高度重视,特事特抓。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分工负责的领导要亲自抓。要指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有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专项调查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快速部署、快速行动,严格要求、抓好落实。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专项调查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对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要求非常高。各单位要明确调查工作的质量标准,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做好调查数据的统计、审核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三)严密组织,按期完成。此次专项调查在时间安排上非常紧凑,各项工作环环相扣,哪个环节不能按时完成都会影响整体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单位要科学计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克服一切困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按时完成各项数据的调查、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配合搞好实地调研工作。从3份开始,各调研组将分赴各地对各盟市、有关部门、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实地调研。各单位要做好有关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提前按调研需要做好准备,按资料调研清单提供相关资料。

(五)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的资料调查,并将负责提供的调查报告和附表资料,以文件和电子版方式,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通知正文及附件的电子版,请各单位从自治区安监局门户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曰诚

联系电话:0471-4825155,18847165456;

电子信箱:138486087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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