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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业病之手臂振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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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振动病是长期使用振动工具而引起的以未稍循环障碍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也可累及肢体神经及运动功能。发病部位多在上肢末端,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变白。

1 能引起手臂振动病的工种,主要是使用振动性工具,从事手传振动的作业。根据以往调查主要有凿岩工、铆钉工、风铲工、捣固工、固定砂轮和手持砂轮磨工、油锯工、电锯工、锻工、铣工、抻拔工等。经调查证实能引起手臂振动病的其他手传振动作业,均适用本标准。主要通过足部、臀部传导的全身振动引起的职业性危害,不适用本标准。

2 关于"具有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的职业史",一般是指密切接触手传振动连续作业工龄在一年以上;也可参考各该作业的振动参数和手臂振动病的流行病学资料,考虑其时间长短。

3 振动性白指或称职业性雷诺现象,其发作具有一过性和时相性特点,一般是在受冷后出现患指麻、胀、痛,并由灰白变苍白,由远端向近端发展,界限分明,可持续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再逐渐由苍白、灰白变为潮红,恢复至常色。其判定依据应以专业医务人员检查所见为主;主诉白指,同时又有同工作场所有关人员相符的旁证,也应作为重要参考。如有必要,可以进行白指诱发试验。但是,采用局部受冷的方法,诱发率是很低的。至于采用何种方法诱发白指,本标准不作统一规定,均以不危害受试者健康为前提。

4 振动性白指发作累及范围,应以单侧手分别判断。"多数"手指系指三个及三个以上手指。白指的诊断分级,如左手、右手不一致,应以较重侧的诊断分级为准,但应分别描述。如L中(2)/R轻(1),意为左手中度(累及2个手指);右手轻度(累及1个手指)。

症状体征:

手部冷水复温试验复温时间延长或复温率降低

指端振动觉和手指痛觉减退手部痛觉、振动觉明显减退或手指关节肿胀、变形,经神经-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传导速度减慢或远端潜伏时延长。

诊断检查:

1 轻度手臂振动病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白指发作累及手指的指尖部位,未超出远端指节的范围,遇冷时偶尔发作;

b)手部痛觉、振动觉明显减退或手指关节肿胀、变形,经神经-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传导速度减慢或远端潜伏时延长。

2 中度手臂振动病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白指发作累及手指的远端指节和中间指节(偶见近端指节),常在冬季发作;

b)手部肌肉轻度萎缩,神经-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源性损害。

3 重度手臂振动病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白指发作累及多数手指的所有指节,甚至累及全手,经常发作,严重者可出现指端坏疽;

b)手部肌肉明显萎缩或出现"鹰爪样"手部畸形,严重影响手部功能。

治疗方案:

1. 治疗原则

1.1根据病情进行综合性治疗。应用扩张血管及营养神经的药物治疗,中医药治疗并可结合采用物理疗法、运动疗法等。必要时进行外科治疗。

1.2 加强个人防护,注意手部和全身保暖。

2.他处理

观察对象一般不需调离振动作业,但应每年复查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轻度手臂振动病调离接触手传振动的作业,进行适当治疗,并根据情况安排其他工作。

中度手臂振动病和重度手臂振动病必须调离振动作业,积极进行治疗。如需做劳动能力鉴定,参照GB/T16180有关条文处理。

预防及预后:

观察对象一般不需调离振动作业,但应每年复查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轻度手臂振动病调离接触手传振动的作业,进行适当治疗,并根据情况安排其他工作。

中度手臂振动病和重度手臂振动病必须调离振动作业,积极进行治疗。如需做劳动能力鉴定,参照GB/T16180有关条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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