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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暨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验收方案

发表时间:2013-05-02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规范全省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省安监局自2012年5月相继开展了金矿开采等5大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2013年7-9月为专项治理和创建活动的验收阶段,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技术支撑体系,有效推动工作,经过研究,决定将两项活动的验收工作有机结合,在全面检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成效的基础上考核企业的规范化创建工作。为规范考核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职业卫生工作总体部署,通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推动企业治理达标,督促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的治理要求和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行业对企业实行100%检查验收。做到“四个一批”:正面典型树立一批,整改提高一批,停产处罚一批,取缔关闭一批。将正面典型和取缔关闭企业在媒体上公告,引导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职业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对象范围

验收对象为木质家具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棉制造、金矿开采、电子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水泥制造等8大重点行业领域的各级各类企业。验收工作以市(州)为单位,安监部门组织验收专班,人员包括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及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各地安监局指定1-2家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作为验收的支撑机构,全程参与验收工作,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测检验并提供数据报告。

四、验收方式

按照验收评分细则(附件2)内容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情况逐项检查,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抽查检测,根据检查和检测结果对企业作出评分。检查内容具体包括《重点行业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的16项内容,以各企业整改方案中找出的隐患为重点。

评分达到60(含本数)的为达标企业,评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确定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达到95分及以上的,推荐参加全省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先进企业评选。

五、实施步骤

具体验收工作分为以下阶段:

1.市级验收阶段:2013年7月1日-8月31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组织对辖区内开展治理的8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部进行检查验收,各地可根据支撑服务机构的布局及能力,结合实际安排好验收工作任务。在8月底前将验收情况及规范化企业(含先进企业)名单以市(州)为单位报送省安监局。

2.省级验收阶段。2013年9月1日-30 日,省安监局根据各地报送情况,选取部分企业进行抽查复评。9月底前确定全省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含先进企业)名单并在网站、媒体上公示,10月底前以省安监局名义发文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安监局成立刘奇晓总工程师为组长的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暨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考核验收工作。各市(州)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认真部署。验收工作要与用人单位基础建设工作相结合。今年是总局开展的用人单位基础建设三年计划的的起步年,通过检查验收既要全面了解重点行业治理效果,也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把各项基础性工作作为治理的核心内容,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2.加强宣传动员。验收工作要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验收深入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和防治水平,指导企业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政府支持、企业重视、社会关注、劳动者拥护的有利舆论氛围。

3.强化督促检查。验收工作要与行政执法相结合,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检测采样记录和现场检查记录等,对现场存在突出问题、检测结果超标严重的企业要下达整改指令和依法处罚。对态度不端正、治理不积极、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重点检查,严肃查处。

4.遵守廉政规定。验收工作要认真遵守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在验收评分过程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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