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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厂预评价类比企业选择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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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为适应发 展需求,各发电集团在全 国大力兴建发电厂,私营 发电企业、自备电厂也增 建较快。2011年新增发电 装机容量达9000万千瓦, 全国电力总装机已达10.5 亿千瓦,其中火力电厂所 占比例为73.5%。根据今年 宏观经济走势分析,2012 年新增发电装机7000万千 瓦左右 。

燃煤电厂为职业 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新建及扩建项目在建 设前需进行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其燃料运 输系统的煤尘为主要 控制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

由于对于锅炉、汽轮发电机组而言,燃运系统为辅助设备,目前较多评价人员在选择类比企业 时,往往关注的仅为企业机组锅炉的类型与容量, 而对于燃运系统的工程情况、防护设施和管理等调 查较少,忽略了影响燃煤系统煤尘的相关因素,而 导致类比数据与新项目建成以后数据相差较大,不 能有效采取针对措施降低煤尘浓度。

两电厂比较.jpg

一、锅炉规模

燃煤发电企业锅炉的功率与数量决定其燃煤运输的量。

燃煤的需求量大要求输煤皮带较大负荷运输,引起燃 煤下落时导料槽诱导风加大,燃煤中的粉尘与诱导风 混合,形成尘气,从漏点向外扩散,导致作业场所周 围煤尘加大。

由于运煤量较大,皮带与燃煤接触的面积也加大,在 皮带头尾部,皮带翻转时以及皮带抖动引起煤尘浓度 升高。

消耗量大则需要运煤时间较长,作业人员接触煤尘的 时间较长。

二、工程情况

煤尘的浓度与输煤设施的情况关系较大。

1.落煤管的倾斜角度越接近于垂直,原煤在落煤管内的下落速度越快,其所携带的诱导风就越大。

2.落煤管的截面尺寸越大,煤下落时所携带的诱导风越大。

3.落煤管下部的导料槽封闭越严密,槽内越处于正压,煤尘从漏点或出口处向外飘逸的越多。

4.同时各段输煤皮带的落差、皮带的转速、破碎设备的鼓风量、输煤皮带的宽度等均能够对煤尘浓度 造成影响。

三、防护设施

输煤系统的防尘、降尘设施对于作业场所煤尘影 响极大。

水雾除尘对于煤尘的防治极为有效,当煤表面含 水率在8%~10%时,煤在转运过程中的扬尘量将大 为减小;当煤表面含水率达12%时,几乎不会扬尘。

输煤系统导料槽作封闭处理、安装各类型除尘系 统、安装挡尘帘及锁气挡板等,均能够有效降低 煤尘浓度。

四、管理情况

管理情况对燃运系统煤尘浓度的影响很大。

管理形成体系的企业,在严格的规范监督下,工人 对操作规程的执行较好,操作规范,工程防护设施 维护正常,个人防护用品佩带到位,受到煤尘的影 响较小。

管理较松散的企业,作业人员可能惰于清扫、设备 维修口不关闭、防护设施易损而不维修等,使周围 煤尘浓度较大。

五、煤质

燃煤的种类与产地等不同可影响煤尘浓度。

煤尘中游离二氧化硅普遍低于10%,但也不排除有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煤种。

不同产地的煤成分不尽相同,产生煤尘的大小、分 散度不同。燃煤的粒度越小、湿度越小,产生的煤 尘越大。

类比企业选择的误区

影响煤尘的因素 众多。而较多评价人员 选择类比企业时,仅注 意锅炉与发电机规模的 匹配,而忽略了影响煤 尘的其他因素,导致类 比数据与新项目建成以 后数据相差较大。

燃煤发电企业锅炉的总功率决定其燃煤运输的量,评价人员均注意到了此处,类比企业 选择了锅炉规模相似的企业。

但实际影响煤尘对人体危害的的并非锅炉规模,而应为“燃运规模”,主要为单位时间 运煤量。同样的运煤总量,如单位时间运煤量 大,则需要更短的运煤时间,作业人员接触时 间缩短。

对于燃运系统的防护设施,可能未能够引起较 多评价人员的重视。或者虽然类比企业与评价企业 相差较多,但由于锅炉规模等相似而将其忽略。由 于防护设施对煤尘的浓度影响很大,忽略的这一点 就很可能导致项目建成后煤尘浓度与预评价的结果 相差甚远。

由于专业性较强,输煤系统的工程情况可能不易引起评价人员的注意。

落煤管的倾角、截面积、密封情况以及皮带的宽度、转速等对煤尘浓度有影响的工程情况, 对于没有发电厂相关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来说, 专业性较强了些,很难受到重视。

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中,在类比企业选择中提出了管理水平 的相似性对比的规定。

类比企业的选择

阐明类比企业与拟评价建设项目的可比性,包括自然环境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措施、 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相似性。

评价人员对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查,但对于实际管理情况却可能了解较少。

由于管理水平关系到各个方面,包括作业规范的履行、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与维护、地面的 及时清扫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等,不同的管 理水平对于煤尘的影响极大。而且中小电厂的多 为企业自备电厂和私营能源公司等,管理水平千 差万别,因此在类比企业选择时,这一点亟待引 起评价人员的注意。

结论

在中小型燃煤电厂预评价中,由于类比企业选择的失误,可能致使对作业人员危害影响预测失 准,使企业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危害,对工人造 成损伤。因此在中小型燃煤电厂评价中的类比企业 选择应引起注意。

在类比企业选择时,不应仅以机组类型、容量 为唯一标准,而忽略其他部分。

燃运单元类比企业选择中除考虑规模外,还需 要综合考虑防护设施、管理水平以及工程情况等条件。

同一集团企业管理相似,类比企业尽量选择同企业的工程。

类比企业应选择防护设施类型相同相似的除尘 设备、工程组成相似的企业。

为达到类比企业选择的最大相似性,甚至对于 燃运系统选择与其他评价单元不相同的单独类比企 业等。

作者:吉林省电力研究院 徐华雷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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