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作业分级粉尘的讨论

发表时间:2011-10-31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网友甲:

其中《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附录A A.8规定:工作场所存在两种以上粉尘时,参照GBZ2.1标准中附录A.12进行粉尘浓度计算.

A.12 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共同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或具有相似的毒性作用(如刺激作用等),或已知这些物质可产生相加作用时,则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结果,进行评价: C1/L1+C2/L2+ ??????+Cn/Ln=1 ????????????(A.2) 式中: C1,C2 ??????Cn——各化学物质所测得的浓度; L1,L2 ??????Ln——各化学物质相应的容许浓度限值。据此算出的比值≤1时,表示未超过接触限值,符合卫生要求;反之,当比值>1时,表示超过接触限值,则不符合卫生要求。

化学物质所测得的浓度 是指的粉尘15分钟采样浓度么?还是c-twa 那各化学物质相应的容许浓度限值。 是指的是什么?是pc--twa?还是什么 迷糊啊.

网友乙

动作挺快,这个标准10月才开始实施呢! 当然是CTWA/PC-TWA 正是因为短时间采样浓度意义不大,才取消的粉尘PC-STEL,怎么可能用15分钟采样浓度呢? 这个只是对有相加的毒性作用时才计算,对多数粉尘应谨慎使用吧,否则对评价结论有很大影响。

网友甲

可是标准中说 纯在2种以上的粉尘 就要用 之汗以前的gbz2.1说的就是一个协同作用 我觉得把粉尘放在这个框架里面会不会太严格了?

网友丙

我觉得无论是STEL还是超限倍数都是反应对短时间接触浓度的一个限制,所以当作业场所存在两种以上粉尘对其危害进行分级时,不应该只考虑TWA,也应该对短时间接触情况进行分级.权威专家的观点不敢苟同,既然短时间没有意义,为何还要增加超限倍数呢?可见对短时间接触浓度也是有要求的.

网友丁

粉尘国家标准制定了PC-TWA和超限倍数,我觉得两者都需评价,不同的作业方式、不同的接触时间等等因素都会使两者评价的结论不一样,通俗说是TWA超标,STEL不一定超标,TWA不超标,STEL也有可能会超标。我们评价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来,TWA STEL或超限倍数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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